講道的定義

講道的定義

天主教會是如何定義 “講道”一詞的?

講道是一種宣講的形式,從基督教的初期就開始使用了。它是在讀完經文后所作的評論。

根據《天主教百科全書》,”自奧利時代起,講道就意味,而且仍然意味,對聖經的某些部分進行評論,沒有正式的介紹、划分或結論,目的是解釋聖經的字面意思,并發展其精神意義。

教會法典第767條第1款規定:”在宣講的類型中,最卓越的是講經,此為禮儀的一 部分,並為司鐸或執事保留的;遵照禮儀年的程序,從聖經文詞去發揮信德的奧跡,和基督徒生活的規範。”

天主教會給出的准則見於《羅馬彌撒總指示》(GIRM),其中規定:”。

“29. 當在教堂中宣讀聖經時,天主親自對他的子民說話,基督在祂自己的聖言中出現,宣講福音。因此,所有的人都必須恭敬地聽從天主的聖言,因為它們搆成了禮儀中最重要的元素。雖然在讀經中,天主的聖言是對每個時代的所有人說的,而且對他們來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為禮儀行動的一部分,對聖言的活生生的評論,也就是講道,可以促進對聖言更充分的理解和更大的效力。”

“65. 65.講道是禮儀的一部分,我們強烈推荐,因為它對培養基督徒的生活是必要的。它應該是對讀經的某些方面的闡述,或對當天彌撒中的適當篇的闡述,并應考慮到正在慶祝的奧秘和聽眾的特殊需要。”

“66. 66.講道一般應由司鐸親自進行。他可以委托一位共同主持的神父,或偶爾根據情況委托執事,但決不能委托平信徒。在特殊情況下,如有正當理由,甚至可由主教或出席慶典但不能共祭的司鐸來講道。在主日和有義務的聖日,在所有有會眾參與的彌撒中,都要有講道;如無重大理由,不得省略。在其他日子,特別是將臨期、封齋期和復活節的日子,以及其他節慶日和民眾來教堂人數較多的場合,也建議進行講道。在講道之后,可以適當地進行短暫的靜默”。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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