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毀”的含義(DETRACTION)
在天主教教理中,”詆毀 “一詞的含義是什么?
根據天主教教理第2477條:
尊重別人的聲望,禁止對他們可能造成不當的傷害的態度與言語。 下列情況使人成為有罪的: ──武斷,就是沒有充分根據而當以為真,甚或默認,近人在倫理 上的缺失; ──誹謗,就是無客觀健全的理由,揭發別人的缺點與過錯給不知 道此事的人; ──誣衊,是以違反真理的言詞,傷害別人的聲望,使人對他作出 錯誤的判斷。
關於這個問題,《聖經》指出。
“搬弄是非的人,是污辱他自己,為眾人所憎惡”。[德訓篇 21:31]
綜上所述,”詆毀”是指在沒有充分理由的情況下,將他人隱藏的缺點公之於眾。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