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守的法定節日

當守的法定節日

當守的法定節日是指天主教徒有義務去望彌撒的特定節慶日。換言之,他們應將當守的法定節日視為星期日。

在當守的法定節日,教友也應避免從事某種工作或事務,以免妨礙對天主應有的崇拜,妨礙適合主日的歡樂,妨礙身心的放松。

在當守的法定節日參加彌撒的義務可以通過在聖日本身或前一天的晚上去望彌撒來履行。

如果因為沒有神父或其他嚴重的原因而無法參加彌撒,我們強烈建議教友參加教區教堂或其他聖地的聖言禮儀,該禮儀是按照教區主教的規定舉行的;或花適當的時間祈禱,無論是個人或家庭,或在有機會的情況下,以家庭為單位祈禱。

“主日及當守的法定節日,信徒有責任參與彌撒;而且應停止有礙於敬禮天主,主的日子的喜樂,或心靈和肉身休閒的工作及業務。 “。[教會法典律第1247條]

“教會法典第1248 條 – 1 項 – 無論在慶節本日或在前一日晚上,參與任何地方舉 行的天主教禮彌撒者,即滿全參與彌撒的誡命。
2 項 – 如因缺乏聖職人員或因其他重大原因,不能參與感恩祭時, 懇切希望信徒參加在本堂區或在其他聖所,依教區主教規定所舉行的 聖道禮儀,或個人以相當的時間做祈禱,或在家祈禱,或斟酌情形, 幾個家庭團聚做祈禱。” [教會法典第1248 §2]

天主教會內的當守的法定節日的紀念活動因國家而異。然而,天主教會有十個當守的法定節日。

根據使徒的傳統,主日是慶祝耶穌受難的日子,在普世教會中應作為主要的義務聖日來遵守。同樣地,以下的聖日也應被遵守。

教會法典第1246 條
1 項 – 慶祝逾越奧跡的主日,根據宗徒的傳統,應在整個 教會內,首先奉為當守的法定慶節,同樣當遵守者有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耶誕節,主顯節,耶穌升天節,基督聖體聖血節,天主之母節, 聖母始胎無原罪節,聖母升天節,聖若瑟節,聖伯鐸及聖保祿宗徒 節,諸聖節。
2 項 – 但主教團經由宗座的批准,得將某些當遵守的慶節取消或移至主日。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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