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法典守則

教會法典守則

我經常聽到有人提到《天主教法典》。我的理解是,這與天主教會的教理不同。你能告訴我,什么是《教會法典》?

簡而言之,教會法典是由教會當局制定或通過的,用於管理基督教組織及其成員的法律和法規體系。

“拉丁教會法典”於1983年生效,是對1917年頒布的Codex juris canonici[教規法典]的修訂。該法典本身是几個世紀以來法律發展的結晶,由七本書中的1752條教規組成,取代了以前所有的匯編。它并不包含所有的教會法,教會法還在繼續發展,但它是當今法律的基礎,對教會法的研究主要包括掌握該法典及其應用。教會法典為神職人員和教會的管理和規范制定了規則,包括神職人員的資格、職責和紀律以及聖事的管理等事項(尤其是有關聖職和婚姻聖事的法律)。教會法典既包括適用於普世教會的一般法律,如關於聖職要求和婚姻的法律,也包括僅適用於某些教區的地方法律”。
[來源:http://www.answers.com/topic/canon-law]
(譯)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