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里的頭飾
天主教會對婦女去教堂時遮蓋頭部的立場是什么?有人告訴我,自從梵蒂岡第二次會議以來,就不再強制要求。這是真的嗎?
在1983年以前,1917年的《教會法》第1262條規定。
# 1. 在符合古代紀律的情況下,婦女在教堂中與男子分開是可取的。
# 2. 男子在教堂內或教堂外協助舉行神聖儀式時,應光頭,除非人們認可的風俗習慣或特殊情況另有規定;但婦女應蒙頭,衣着簡朴,特別是當她們接近主的祭台時。
1983年新的《教會法典》發布時,上述《教會法典》已被刪除。法典第6條第1款廢除了它,同時廢除了1917年法典中沒有刻意納入新版本的其他每一條教規。
法典第6條規定。
# 1. 當本法典生效時,以下內容將被廢除。
(1) 1917年頒布的《教規法》。
(2)與本法典規定相反的其他普遍或特殊法律,除非特殊法律另有明確規定。
(3)教廷頒布的任何普遍或特殊的刑法,除非它們包含在本法典中。
(4) 其他普遍的紀律法,涉及本法典所規范的事項。
因此,婦女不再有戴頭巾的教規義務,更不用說更具體的面紗了。
雖然目前沒有教會法典存在,但有基於格林多前書11:3-16的道德法則,在下面引用:
”但我願意你們知道:男人的頭是基督,而女人的頭是男人,基督的頭卻是天主。
凡男人祈禱或說先知話,若蒙着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
但凡女人祈禱或說先知話,若不蒙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她跟那剃了頭髮的完全一樣。
女人若不蒙頭,就讓她剪髮罷!但若剪髮或剃頭為女人算是恥辱,她就該蒙頭!
男人當然不該蒙頭,因為他是天主的肖像和光榮,而女人卻是男人的光榮:
原來不是男人出於女人,而是女人出於男人;
而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
為此,女人為了天使的緣故,在頭上應該有屬於權下的表記。
然而在主內,女不可無男,男也不可無女,
因為就如女人是出於男人,同樣男人也是藉女人而生;但一切都出於天主。
你們自己評斷罷!女人不蒙頭向天主祈禱相宜嗎?
不是本性也教訓你們:男人若蓄髮,為他就是羞辱;
但是女人若蓄髮,為她倒是光榮嗎?因為頭髮是給她當作首帕的。
若有人想強辯,那麼他該知道:我們沒有這樣的風俗,天主的各教會也沒有。”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