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該在聖誕節送禮物嗎?
許多人把聖誕節送禮的想法帶回瑪竇福音2: 10 -11的經文中,其中提到了賢士(智者)在耶穌家里給耶穌送禮物。”他們一見到那星,極其高興歡喜。他們走進屋內,看見嬰兒和他的母親瑪利亞,遂俯伏朝拜了他,打開自己的寶匣,給他奉獻了禮物,即黃金、乳香和沒藥。”
聖經給出了一個關於天主給我們的禮物——耶穌基督的精彩故事,我們可以把它作為展示福音和表達愛的機會。奉獻和接受禮物可以成為實現保祿在格林多后書8:7-8中關於奉獻的部分:”就如你們在一切事上,在信德、語言、知識和各種熱情上,並在我們所交於你們的愛情上,超群出眾,這樣也要在這慈善事上超群出眾。我說這話並不是出命,而是藉別人的熱情來試驗你們愛情的真誠。” 保祿鼓勵各教會向耶路撒冷有需要的信徒贈送經濟上的禮物,并強調他們的禮物是自願的,是出於真誠的愛。我們可以將這同樣的教訓應用到自己的生活中,不僅在聖誕節,而且全年都要給別人送禮!
那么,送禮是否可以成為聖誕節的焦點,而不是感謝主賜給祂聖子的禮物(若望福音3:16)?當然可以! 送禮物是否一定要奪走聖誕節的真正意義?不,不會。如果我們專注於主所賜給我們的奇妙的救贖禮物(依撒意亞9:6),給予他人是感恩的自然表達。關鍵在於我們的關注點。你的關注點是在禮物上,還是在最終的禮物提供者——我們慈祥的天父身上?”一切美好的贈與,一切完善的恩賜,都是從上,從光明之父降下來的……” (雅各伯書1:17)。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