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撒聖祭

弥撒聖祭

天主教会所说的弥撒圣祭是什么意思?

传统上,弥撒被称为“祭獻”。

最初,在古代世界,当出现问题时,无论是恶劣的天气、食物短缺还是火山爆发,人们都会向神灵献上动物,以安抚神灵,从而使神灵获救。

后来,当部落出现危机时,人们就会找人顶罪。于是,他们寻找外国人、怪人,甚至是具有非凡天赋的人。他们把责任推给那个人,并杀死闹事者以安抚神灵。但这并没有带来满意的结果。一方面,人们有一种解脱感,但另一方面,他们又为杀了人而感到内疚。

因此,人们建立了一个被称为“司祭”的阶层,由他们代为杀人,并认为这样做可以取悦神灵,带来和平。在这一阶段,祭品最初是人,后来被动物取代。因此,现在我们又回到了用动物祭獻的阶段,不过是通过司祭。

根据部落的信仰,一些动物祭品被一些农作物甚至儿童所取代。当天主要求亚伯拉罕祭獻他的儿子以撒格的时候,《圣经》就证明了这一点。[创 22:2]

圣经中的祭獻是基督在神圣十字架上祭獻的预示。大祭司耶稣没有祭獻,而是将自己作为终极祭品–天主的聖子献上。祂献上自己作为祭祀的羔羊和替罪羊,为世人所有的罪孽自责。祂为人类自始至终所犯下的所有错误付出了代价。

因此,耶稣的祭獻是终结所有祭獻的祭獻。死在神圣的十字架上是唯一的、完全的和最终的祭獻。通过他的死和荣耀的复活,所有的祭獻都结束了。

希伯来书第10章指出了这一真理:

基督为世人一次祭獻
1法律既然只有未來美物的影子,沒有那些事物的真相,所以總不能因着每年常獻的同樣犧牲,使那些願意親近天主的人得到成全;
2因為,如果那些行敬禮的人,一次而為永遠潔淨了,良心不再覺得有罪了,祭獻豈不就要停止嗎?
3可是,正因這祭獻纔使人每年想起罪過來,
4因為公牛和公山羊的血斷不能除免罪過。
5為此,基督一進入世界便說:「犧牲與素祭,已非你所要,卻給我預備了一個身體;
6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喜,
7於是我說:看,我已來到!關於我,書卷上已有記載:天主!我來為承行你的旨意。」
8前邊說:「祭物和素祭,全燔祭和贖罪祭,已非你所要,已非你所喜」;這一切都是按照法律所奉獻的;
9後邊他說:「看,我已來到,為承行你的旨意」;由此可見,他廢除了那先前的,為要成立那以後的。
10我們就是因這旨意,藉耶穌基督的身體,一次而為永遠的祭獻,得到了聖化。
11況且,每一位司祭都是天天侍立着執行敬禮,並屢次奉獻總不能除去罪惡的同樣犧牲;
12但是基督只奉獻了一次贖罪的犧牲,以後便永遠坐在天主右邊,
13從今以後,只等待將他的仇人變作他腳下的踏板。
14因為他只藉一次奉獻,就永遠使被聖化的人得以成全。
15聖神也給我們作證,因為他說過,
16「這是我在那些時日後,與他們訂立的盟約──上主說──我要將我的法律放在他們的心中,寫在他們的明悟中」這話以後,
17又說:「他們的罪過和他們的邪惡,我總不再追念。」
18若這些罪已經赦了,也就用不着贖罪的祭獻了。

天主教会在《教理》中的教导证实,旧的祭獻制度已经终结。它指出

天主教教理第613条:基督的死是逾越祭獻,藉此「除免世罪的羔羊」(若 1:29)完成了人類 決定性的救贖,它又是使人與天主重新共融的新約祭獻,藉那「為大 眾傾流,以赦免罪過」(瑪 26:28)的血,使人與天主重歸於好。

现在我们又回到了最初的问题:为什么我们称弥撒为 “祭獻”?

这是因为基督在圣十字架上所做的一切。每场弥撒和教会的整个礼仪周期都在提醒我们,基督的祭獻结束了旧的祭獻方式。弥撒聖祭是这一事件的重演,将现在的参与者(信众)带入过去发生的事件中。

教理对此解释如下:

基督及其身体教会——的祭獻纪念

天主教教理第1362条:在教會──基督的身體──的禮儀中,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紀念, 是祂唯一祭獻的實現和聖事性的奉獻。所有的感恩經中,在建立聖 體聖血的敘述之後,都有一端稱為紀念 (anamnesis)的禱詞。

天主教教理第1363条:按照聖經的意義,紀念不但意指回憶往事,也是宣告天主為人類所 完成的奇跡異事。在舉行這些事件的禮儀時,這些事件透過某種方 式而得以臨在和實現。以色列子民就是以這種方式,了解他們出離 埃及的事件:每當他們慶祝逾越節時,出谷的事件便臨現在信徒的 記憶中,如此促使他們的生活符合這事件。

天主教教理第1364条:紀念在新約中得到了一個新的含義。每當教會舉行感恩祭時,就是 在紀念基督的逾越奧跡,這奧跡亦藉此而臨現:基督在十字架上一 次而永遠完成的祭獻萬古常新。「每次在祭台上舉行基督──我們的 逾越羔──在十字架上所作的祭獻,就是實行我們得救的工程」。

天主教教理第1365条:由於感恩祭是基督逾越的紀念,所以它也是一個祭獻。感恩祭的祭 獻特質顯示在基督建立這聖事的話上:「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而捨 棄的」;以及「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路 22:19‐20)。在感恩祭中,基督所交付的身體,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為 我們所交付的身體;所交付的血,就是祂「為大眾傾流,以赦免罪 過」的血(瑪 26:28)。

天主教教理第1366条:所以,感恩祭是祭獻,因為它使十字架的祭獻重現 (臨到現場),因 為它是十字架祭獻的紀念,也因為它應用十字架祭獻的果實:    [基督]我們的主、天主,以代禱者之身死在十字架祭台上;祂藉此一次而 永遠地奉獻自己給天主父,為人類實現祂永恆的救贖。可是,祂的死亡不 應使祂的司祭職中斷(希 7:24,27),於是,祂在最後晚餐,即「祂被交付那 一夜」,願意留給教會──祂鍾愛的淨配──一個有形可見的祭獻(正如人 性所要求的),以便重現祂在十字架上一次而永遠地所完成的流血祭獻, 使此祭獻的紀念一直流傳至世界的終結(格前 11:23),並使其救贖效能應 用在我們身上,赦免我們每日所犯的罪過。

天主教教理第1367条:基督的祭獻和感恩祭的祭獻是一個獨一無二的祭獻:「所奉獻的祭品 是同一個,如今藉司祭的職務作奉獻的,和當時那位在十字架上作 自我奉獻的,是同一位,只是奉獻的方式不同而已」。「而且由於在 彌撒中所完成的這神聖祭獻裡,同一基督身在其中,以不流血方式 自作犧牲;祂昔日以流血方式在十字架的祭台上一次而永遠地奉獻 了自己……這祭獻是真正的贖價」。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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