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支持墮胎的政治家逐出教會
為什么我們從未聽說主教將支持墮胎的政治家逐出教會?
根據《天主教會法典》的規定。 正式合作墮胎搆成嚴重的罪行。教會對這種危害人類生命的罪行給予開除教籍的處罰。”凡設法墮胎而既遂者,應受自科絕罰。 “[#1398]”如法律或命令明言為自科罰時,犯罪成立後,犯人立即受其約束。”[#1314]并符合教會法典規定的條件,就會被逐出教會。參考[#1323-1324] 教會并不打算因此限制仁慈的范圍。相反,她明確指出所犯罪行的嚴重性,對被處死的無辜者,以及對父母和整個社會所造成的不可彌補的傷害。(天主教教理 # 2272)
這意味任何公開支持墮胎的人,包括政治家,都會被”后發制人”。這兩個拉丁詞意味他們被自動逐出教會。沒有必要通知政治家他們被逐出教會的情況。雖然當一個政治家公開支持墮胎時,其教區的主教應公開宣布將其逐出教會,這是可取的,但大多數主教寧願不這樣做。因此,他們應向天主負責,因為他們的沉默給人留下了支持墮胎是正常的印象。
然而,《聖經》指出:”你們每次吃這餅,喝這杯,你們就是宣告主的死亡。為此,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所以人應省察自己,然後纔可以吃這餅,喝這杯。因為那吃喝的人,若不分辨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案。”[格前11:26-29]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