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教宗辭職
教宗本篤十六世辭職的消息令我震驚。我不知道教宗可以辭職。我以為他是終身教宗。您能向我們天主教徒解釋一下這里發生了什么嗎?
因為教宗當選后將在位至死,所以這種辭職是不常見的。曆史上只有 5 位教皇確定辭職。這些事件發生在 11 世紀到 15 世紀之間。有說法稱,在公元 3 世紀至 11 世紀期間,有 4 位前任教宗辭職。這些說法無法證實。
教宗本篤十六世的辭職令整個世界感到驚訝。這并不是因為情況特殊,而是因為如前所述,至少有 600 年沒有出現過這種情況。
天主教法典第 332 條第2 項 – 教宗如辭職,其辭職得自由為之,且應適當表明,始能生效,但不需要任何人接受。
如果羅馬教宗辭去教宗職務,為使其有效,辭呈必須是自由和適當地表明的,而不是被任何人接受的。
關於教宗的選舉問題,我們必須記住,教宗在此之前是樞機主教,然后是主教,然后是神父。隨着教宗頭銜而來的是 “羅馬主教”頭銜。從邏輯上講,既然主教可以辭職,而且也確實辭職了,那么按照常理,教宗也應該可以辭職。關於主教的辭職,《天主教法典》規定:
天主教法典第 401 條1 項 – 年滿七十五歲的教區主教,請向教宗辭職,教宗在審量一切情況後,自作安排。
2 項 – 懇切請求教區主教,因健康不佳,或其他重大原因而不適宜盡職時,呈請辭職。
需要注意的是,教宗不必接受主教的辭呈。這就解釋了為什么有些主教在几個月或几年后仍然在職。教宗會考慮主教的健康狀況以及教會是否有能力立即找到替代者。
關於樞機主教辭職的問題,天主教法典第 354 條和《通則》第 5 條第 2 款規定:
天主教法典第 354 條:凡在梵蒂岡城及聖部或其他常設機構任職的樞機,滿75 歲 時,奉勸他們向教宗辭職,教宗在審量種切後,予以處理。
第 5 條第 2 款。”樞機主教一旦年滿七十五歲,須向羅馬教宗提出辭呈,羅馬教宗將在考慮所有因素后做出決定。其他主持人和秘書在年滿七十五歲后不再擔任職務;成員在年滿八十歲后不再擔任職務;因職務而隸屬於任何教區的人在其職務終止后不再擔任成員。
天主教法典第 187 條規定,“有辨別能力之人,有正當理由時,均得辭退教會的職務。” 只要他是 “sui compos”。所謂 “自足”,是指一個人有獨立思考的能力,能用自己的精神力量做出負責任的選擇。
與 “自足”相反的是,一個人精神殘疾、無意識、精神錯亂或患有痴呆症。這樣的人無法理智地看待自己的行為,也無法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如果教宗不能獨立做出理性的決定,他就無法做出辭職的決定。
總之,如果教宗決定辭職,他的決定必須是完全自由的。
現在回到教宗辭職的問題上來。由於教宗是教會的最高權威(天主教法典第 331 條),任何人都不能接受他的辭呈。世間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凌駕於至高無上的教宗之上!因此,如果教宗決定辭職,就像2013年2月11日發生的那樣,沒有人能阻止他辭職。
教宗如何辭職?
由於教宗是由樞機主教選舉產生的,按照常理,他應該向樞機主教團提交辭呈。因此,2013 年 2 月 11 日,教宗本篤十六世用拉丁語向樞機主教們宣布辭職。請注意,他并沒有向任何人遞交辭呈,因為沒有人能接受他的辭呈;他只是宣布了這一事實。這是在為奧特朗托殉教者封聖而舉行的例行主教會議上宣布的。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