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應該如何看待難民?
21世紀至今的標志之一,就是全球各地的戰爭、種族滅絕、壓迫所造成的全球難民危機。有人估計,全球流離失所的人數接近6000萬。敘利亞自2011年以來經曆了一場內戰,使近1400萬人背井離鄉;近500萬敘利亞人逃往其他國家。2016年美國接納了近8.5萬名來自世界各地的難民。隨着難民的到來,機遇、風險也隨之而來,基督徒對難民的回應應該是什么,也引起了爭論。
首先,所有基督徒應該都能同意,圍繞難民危機的問題比社交媒體上的言論讓我們相信的要復雜得多。有些基督徒以同情的名義,認為我們應該開放所有邊界,無論如何都要接納所有難民。還有一些基督徒,在這個恐怖主義的時代,認為我們應該關閉所有邊界,拒絕大多數難民。一個群體惡意詆毀另一個群體為 “非基督徒 “或 “無愛 “或 “種族主義者 “是錯誤的。堅持認為自己對難民的看法是基督徒唯一可能的看法,既無益也不現實。這不是 “愛與恨 “或 “同情與安全 “那么簡單。有一些細微的差別需要考慮。事實上,在難民問題上,基督教可能有不止一種觀點。
第二,在為審議難民危機奠定基礎的同時,我們應該承認,就難民問題形成個人信念與制定政府政策是兩碼事。基督徒有許多共同的優先事項,但這些優先事項的實際實施可能因人而異。一個政府,即使是以基督教原則為基礎,也有不同的優先事項。即使基督徒不考慮個人安全,政府也必須關注國家安全。一個基督徒個人可能願意冒着一切風險去幫助難民,但同一個基督徒不能要求他的近人分擔這種風險。我們必須在我們(天主賦予的)表現同情心的個人責任和(天主賦予的)保護公民的國家責任之間取得平衡。
我們不妨從聖經中尋找一些流離失所者的例子。雅各伯和他的家人可以被認為是埃及的難民,他們是為了逃避客納罕的飢荒(創世記46:1-4)。當摩阿布人押在亞述人手中面臨毀滅時,摩阿布人懇求以色列收留他們的難民(依撒意亞16:3)。厄東因拒絕幫助猶太難民而受到部分譴責(亞北底亞1:14)。聖詠146:9說:”上主對旅客加以保護”。廬德與其說是難民,不如說是移民,她在猶大受到歡迎,但請注意,在她對納敖米說的話中,她願意融入猶太文化。”你的民族,就是我的民族;你的天主,就是我的天主; “(廬德1:16)。
《舊約》載有關於以色列境內難民和移民的指示。”不可壓迫外僑,因為你們在埃及國也作過外僑,明瞭在外作客的心情。 “(出谷記23:9)。肋未記19:33重申了這一原則:”若外方人在你們的地域內,與你住在一起,不可欺壓他 。”
新約聖經沒有給出任何關於國家接納難民的具體命令。新約聖經不是為了成為公民手冊或法律章程而寫的。我們在新約中找到的是關於個人對待他人的具體命令。耶穌說,最大的誡命,在愛天主的命令之后,就是 “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馬爾谷福音12:31)。而在末世的一次審判中,耶穌會表揚那些幫助飢餓、口渴和陌生人的人(瑪竇福音25:35)。因此,毫無疑問,基督徒有任務對需要幫助的人表示同情。
基督教對難民的回應必須包括愛。值得指出的是,聖經中的愛總是包括風險。要想以基督愛我們的方式去愛一個人而不面臨一定的風險是不可能的。而這一因素——風險——就是基督徒的同情心在執行國家政策時必須謹慎的原因。任何一個引入難民的國家都會給自己打開一個可能性,即恐怖分子已經滲透到流離失所的國際人士的隊伍中。2015年11月的巴黎襲擊事件和2015年12月的聖貝納迪諾槍擊事件都嚴峻地提醒人們,恐怖分子為了進入一個國家而釆用的欺騙手段。
所以,一個基督徒形成對難民危機的聖經式回應,會做几件事。
1)致力於對難民實施關懷和同情。基督徒應該歡迎難民進入自己的家庭和教會,以此來表達天主的愛和分享福音。有一天站在羔羊寶座前的將是那些 “來自各邦國、各支派、各民族、各異語”的人(默示錄7:9)。
2)為我們國家的領導人祈禱。管理當局有神聖的責任,要 “負責懲罰作惡的人 “(羅馬書13:4),并確保 “我們能以全心的虔敬和端莊,度寧靜平安的生活。”(弟前2:2)。祈求我們的領袖能有達尼爾或若瑟的智慧。
3)支持幫助難民的事工。許多基督教事工都在幫助難民搬遷、工作培訓、語言技能和文化適應方面。
4)推動政府政策,有效地甄別難民,防止那些有邪惡意圖的人進入。我們必須對那些需要幫助的人表示同情;同時,我們也要對我們的同胞表示同情,不要讓他們面臨不應有的風險。
5)為難民、他們的家人和他們動蕩的家鄉祈禱。”天主,願你的尊高,彰顯於天,願你的光榮,普臨塵寰!(聖詠57:5)。
6) 研究幫助流離失所者的最佳途徑。從國外的 “安全區 “到國內的基督教事工,有許多選擇值得認真考慮。
耶穌告訴我們,要到普天下去傳福音(瑪竇福音28:18-20)。隨着難民人數的激增,宣教任務向我們走來,而來的人中有許多是來自傳統宣教所不允許的國家。把壞境變成好的、充滿榮耀,豈不就像天主一樣嗎?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