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是什么?聖經對自殺是怎么說的?”

基督徒對自殺的看法是什么?聖經對自殺是怎么說的?”

聖經中提到了六個自殺的人: 阿彼默肋客 (民長紀9:54),撒烏耳,掃羅(撒慕爾上31:4),撒烏耳的執戟者(撒慕爾上31:4-6),阿希托費耳(撒慕爾下17:23),齊默黎(列王紀上16:18),猶達(瑪竇福音27:5)。這些人中有五個人被注意到或他們的惡行(例外的是撒烏耳的執戟者——沒有提到他的性格)。有人認為參孫的死是自殺的例子,因為他知道他的行為會導致他的死亡(民長紀16:26-31),但參孫的目標是殺死非利士人,而不是他自己。
聖經認為自殺等同於謀殺,這就是自殺——自相殘殺。只有天主決定一個人何時、如何死亡。我們應該和聖詠作者一起說:”我的命運全掌握於你手”(聖詠31:16)。

天主是生命的賜予者。祂給予,祂也帶走(約伯傳1:21)。自殺,也就是奪取自己的生命,是不敬虔的,因為它拒絕了天主對生命的恩賜。任何男人或女人都不應妄自尊大,拿天主的權柄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聖經中有些人對生命感到深深的絕望。所羅門在追求快樂的過程中,達到了 “惱恨生命 “的地步(訓道篇2:17)。厄利亞恐懼憂郁,渴望死亡(列王紀上19:4)。約納對神如此憤怒,以至於他希望死亡(約納4:8)。就連宗徒保祿和他的傳教士同伴們也曾 “我們受到了非人力所能忍受的重壓,甚至連活的希望也沒有了”(格林多后書1:8)。

然而,這些人都沒有自殺。所羅門學會了 “你應敬畏天主,遵守他的誡命,因為這是眾人的義務”(訓道篇12:13)。厄利亞得到了天使的安慰,被允許休息,并被賦予了新的使命。約納得到了天主的勸告和責備。保祿了解到,雖然他所面臨的壓力超出了他的承受能力,但主能承受一切。”這是為叫我們不要倚靠自己,而只倚靠那使死人復活的天主” (格林多后書1: 9)。

所以,根據《聖經》,自殺是一種罪。它并不是 “最大”的罪——就天主的看法而言,它并不比其他罪惡更壞,它也不能決定一個人永遠的命運。然而,自殺絕對會對留下的人產生深刻而持久的影響。自殺留下的痛苦傷疤是不容易愈合的。願天主將祂的恩寵賜給今天面臨考驗的每一個人(聖詠67:1)。也願我們每個人都能從 “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必然獲救 “的應許中獲得希望(羅馬書10:13)。

如果有人考慮自殺,請立即尋求幫助。無論你在哪里,都要去提醒別人,并盡一切努力尋求幫助。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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