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分居和離婚中,子女與父母的接觸
對於子女在結婚、分居和離婚期間與父母雙方接觸的問題,天主教徒的父母應釆取什么立場?
孩子是上帝賜予父母雙方的禮物。因此,父母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拒絕孩子與父母雙方接觸。
我聽過所有的理由,”他從不在我們身邊”,”他離開了我們”,”他不提供孩子的撫養費”,”他把我們趕了出去”,”他和我離婚時也和他的孩子離婚了”,諸如此類。無論離開的父母犯了什么罪,他/她都應向天主負責;只有天主是法官。
在某些情況下,在極少數情況下,為謹慎起見,探視應在社會工作者或其他法律指定的人的監督下進行,以確保孩子的安全。這種探訪應得到支持,以確保孩子能接觸到他們的父母。
在任何時候,天主教父母都應以基督徒的身份行事,在思想、行動和言語上表現出基督的愛。他們被要求為孩子提供一個充滿愛的環境,以減少孩子因家庭破裂而承受的痛苦。
我見過几十個母親拒絕讓孩子接觸天主賜予的父親,原因是她們可以編造出無窮無盡的理由,其中大部分在天主眼中是無效的。我見過無數的孩子為他們的父親哭泣,許多人夜夜哭着入睡。與此同時,母親們的仇恨、憤怒和報復繼續增長,反對天主的神聖意願。母親對這些無辜孩子的虐待,叫天主的憤怒從天而降,永遠地懲罰他們。
我曾見過父親離開他們的家庭,再也不回頭了。他們對天主賜予的孩子視而不見,好像留下的是家具一樣。他們也應向天主負責。他們將為拒絕天主給他們的禮物付出巨大的代價。
像天主所愛的那樣去愛! 愛是完美的。愛是寬容的。愛會忽略許多過去的事情,特別是當它涉及到孩子的世俗和精神福利時。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