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释義 大赦

名詞释義
大赦

在罪被赦免后,豁免罪的暫罰,這是教會從基督和祂的聖人的功勞寳庫中給予的。全大赦豁免整個暫罰。限大赦只豁免部份暫罰。

例如,一次40天的大赦,會減輕這些時間的暫罰,就像通過進行40天的古代規範懺悔那樣。教會在給予生者一種大赦時,從她的功勞中向天主提供賠贘,這樣這種大赦就是真正的法律赦免暫罰。為亡者的大赦是通過轉求的方式獲得的,即教會從她的功勞寶庫中提供賠贘感,並求天主將這種賠贘用于煉獄的靈魂。

如果所有條件都得到滿足,對生者的大赦,就會產生效果,這是無可置疑的,而對亡者的大赦,因為逝去的靈魂不在教會的管轄之下,取決於天主的美意。除了習慣性的意圖,恩寵的狀態和規定的善工,祈禱,施捨,朝拜教堂等,都能獲得大赦。得到全大赦需要告解和領聖躰。每月告解兩次,每週領聖躰五、六次,除了喜慶的放縱外,就足以满足除禧年以外的所有全大赦。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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