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異端
亨利派異端起源於 “僧侶亨利”。洛桑的亨利在12世紀上半葉生活在法國。他在公元1116年左右開始傳教,公元1148年左右被囚禁而死。
亨利提倡以下教義。
– 拒絕接受教會的教理和紀律權威。
– 承認自由解釋的福音是信仰的唯一准則。
– 拒絕承認任何形式的崇拜或禮儀;以及
– 譴責嬰兒聖洗、聖體、彌撒聖祭、諸聖共融和為亡者祈禱。
當時的書面記錄顯示,在公元1146年底,聖伯納號召圖盧玆的人們鏟除異端的最后殘余。
到公元1151年,朗格多克仍有一些亨利克人。根據馬修-帕里斯的說法,聖母瑪利亞向一個年輕女孩顯現。因此,洛桑的亨利的大量門徒都皈依了天主教會。
這就是那個異端的終結。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