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對動物權利是怎么說的?

《聖經》對動物權利是怎么說的?

天主的聖言并沒有在很大程度上提到對待動物的問題。然而,從創世記中,我們既得到了聖經關於動物的說法,也得到了我們必須如何對待動物。在創世記第1章中,我們找到萬物的創造。在這里,我們看到天主建立了人與動物之間的關系。在第28節中,天主把地上所有受造物的權柄交給了人。人要照顧和使用地球。人要對一切被造之物有權柄。這意味人要承擔起對天主所創造的一切事物的控制和保護。我們必須小心翼翼地履行這個角色。
然而,重要的是要注意到人犯罪后天主所做的事。創世記3章給我們介紹了人所犯的第一個罪的細節。在21節中,天主為人類准備了用獸皮做的覆蓋物,第一次有動物死亡。這件事的意義流淌在天主的聖言中;因為人的罪,死亡已經進入了世界。然而,對於我們關於動物的討論,重要的是要明白,動物是要被人用來滿足我們的需要。

在創世記第9章,人與動物的關系發生了變化。直到這時,動物還沒有被當作食物。然而,天主現在把某些動物列入人類的飲食中。天主也要動物對人敬畏。同樣,動物被用來滿足人的需要。然而,天主在第二節重復了祂的命令,要看管這些動物。

如果人真正理解命令,成為地球的 “看守人”,就不應該發生虐待動物的行為。我們要控制動物的數量,使它們不至於因疾病而被殺死;我們要利用動物來滿足我們的需要;我們要以不傷害人類的方式來控制動物;最后,我們應該保護動物不被過度殺戮和虐待。問題在於,很多人不明白這種平衡,往往對動物保護過度或保護不足。動物是被創造出來供我們享用的,所以保護剩余的動物供別人享用也是應該的。箴言12:10告訴我們:”義人珍惜禽獸的生命,惡人的心腸殘忍刻薄。”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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