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褻瀆聖神

關於褻瀆聖神

在這個問題上,可以說,

「為此,我告訴你們,一切罪過和褻瀆,人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罪,必不得赦免」(瑪 12:31)。天主的仁慈固然無限無量,但誰若故意拒絕天主的仁慈,不願悔改,就是不接受罪過的寬恕和聖神所提供的救援。這樣的固執頑強能夠導致死不悔改,永遠喪亡。 (天主教教理第1864條)

“褻瀆聖神:關於褻瀆聖神的說法長期以來一直存在困難,尤其是在天主教神學中,它肯定了直到死亡時刻悔改的可能性。耶穌的這句話不能理解為與祂求悔改相矛盾的一種方式。可原諒的是,拒絕承認人子為默西亞可原諒;信仰贖了先前對信仰否定的罪。然而,對聖神的褻瀆,將聖神的活動歸因於其他的力量。只有通過聖靈神行為,才能證明天主現在的行動。如果這些都不被承認,那么天主就不可能到達人類那里。不願接受聖神的工作的人,就不可能認出天主的聖言和工作。只有承認自己有什么需要赦免的人才能被赦免。“(摘自:耶羅姆聖經評注;根據瑪竇福音第二部分;第85頁,#31節)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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