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當的讀經
我注意到本堂星期六早上的彌撒讀經與星期六晚上的彌撒讀經不同。我的理解是,星期六晚上的彌撒讀經之所以不同,是因為它們是主日讀經。因此,參加周六晚彌撒的人被認為已經履行了參加聖彌撒的主日義務。
如果在周六晚上讀周六的經文會怎樣呢?出席者是否仍被視為履行了出席聖彌撒的主日義務?
關於這個問題,天主教會法典規定 “無論在慶節本日或在前一日晚上,參與任何地方舉行的天主教禮彌撒者,即滿全參與彌撒的誡命。[教會法典第1248條 1 項﹞
只要在前一天晚上出席彌撒,就能履行出席彌撒的主日義務。周六晚出席彌撒不一定要有主日讀經才有效。只需按照禮儀,讀經適合當天的彌撒即可。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