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諭的目的
什么是通諭,它的用途是什么?
“通諭”一詞來自希臘文,意思是 “循環”。它指的是教宗發送的信件,目的是在世界或世界某一特定地區的主教中傳閱。通諭提供的指示,通常是針對神職人員、天主教信徒或天主教會以外的其他”有心人”。
通諭的標題總是取自開篇的第一句話。如果第一句話說的是婚姻,那么通諭就是關於婚姻聖事的。如果前几個字說的是愛,那么通諭的內容就是關於愛。
一般來說,官方版本的通諭總是用拉丁文書寫。在極少數情況下,當通諭是針對一個國家時,官方版本可能會使用該國的語言。
通諭主要用於教學,有時用於警告,在少數情況下用於譴責。
第一部通諭是由教宗本篤十四世於1740年12月3日發布的。從那時起,教宗們已經寫了近300份通諭。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