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停職

臨時停職

什么是臨時停職?你能舉例說明它如何適用嗎?

過時停職是指“自動停職”。教會法典第1394條第1項規定:“除遵守 194 條 1 項 1 款的規定外,聖職人員試圖結 婚者,即使僅依國法結婚者,處自科停職罰;凡受警告仍不悔改並繼 續立惡表者,逐次處褫奪罰或撤銷聖職身份罰。”

因此,臨時停職只是第一步。如果情況得不到糾正,其他更嚴重的后果將接踵而至。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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