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新修訂標准版本
天主教徒是否被允許使用新修訂標准版聖經?聽說在這件事上有矛盾之處。
新修訂的標准版本被認為是對“聖經”的政治修正。這一版本的聖經受到梵蒂岡的譴責,天主教徒不允許使用它。可悲的是,這聖經的零售商沒有告訴你梵蒂岡譴責它。
在任何彌撒期間,神父、讀經者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新修訂標准版聖經。羅馬尚未批准其用於禮儀。(教會法典第826,838條)。
教會法典第826 條
1 項 – 有關禮儀經書,應遵守 838 條之規定。
2 項 – 凡再版禮儀經書,或是將禮儀書全部或是部分譯成本地 話,應由出版當地教區教長給予該書與可靠版本相符的證明。
3 項 – 為信徒公誦或私下誦念之經文書籍,無教區教長的許可 不得出版。
教會法典第838 條
1 項 – 神聖禮儀的監督,只屬於教會權力,即屬於聖座, 並按法律的規定,也屬於教區主教。
2 項 – 聖座的權力是,編排普世教會的神聖禮儀,出版禮儀書,審 查原著譯本,並督促禮儀規則在各地忠實遵守。
3 項 – 主教團,有權將禮儀書譯為本地文字,並在禮儀書規定的範 圍內做恰當的適應,在聖座認可後,予以出版。
4 項 – 教區主教在所轄教會內,並在其許可權內,有權發佈禮儀法 規,明令遵行。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