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上說主日去望彌撒

聖經上說主日去望彌撒

天主教會關於星期日必須望彌撒的教導符合聖經嗎?我找不到關於這個問題的任何參考資料。

十誡之一規定 “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六天應該勞作,作你一切的事;但第七天是為恭敬上主你的天主當守的安息日;你自己、連你的兒女、你的僕婢、你的牲口,以及在你中間居住的外方人,都不可作任何工作。”[出谷紀 20:8-10﹞

你很可能會說,誡命中并沒有提到去教堂的事。它只是命令我們在一周中留出一天作為休息日,在這一天不工作。

然而,由於這條誡命,猶太人習慣於把安息日看作是以特殊方式與他主“同在”的日子。他們的禱告大多集中在家里,但他們也養成了在安息日去猶太會堂聆聽和學習他主話語的習慣。他們的安息日,即第七日,就是我們所說的“星期六”。

彌撒起源於早期基督徒在家中聚會,分享紀念耶穌的食物,這也是耶穌在死前一晚要求他們做的,即“最后的晚餐”。最初,這并不涉及任何義務。基督徒們聚在一起祈禱、聽經文朗讀、分享晚餐,因為他們願意這樣做。隨着時間的推移,聚餐變得更加正式和儀式化,還包括讀經。隨着時間的推移,基督徒與耶穌時代的距離越來越遠,他們的熱情也逐漸減退,不再那么熱衷於聚集在一起望彌撒。於是教會規定,基督徒必須至少在周日參加彌撒。星期日已成為禮拜日,而不是猶太教的安息日,因為這一天是耶穌從死里復活的日子。在周日參加彌撒的義務是教會的法律,而不是像十誡那樣的神誡。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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