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曾经是難民嗎?

耶穌曾经是難民嗎?

Merriam -Webster將難民定義為 “一個逃到外國的人或因強權逃離危險或迫害的人。” 難民通常是因為一些即將發生的針對他們的暴力事件而被迫離開自己國家的人。

根據這個寬泛的定義,耶穌和他的父母似乎有一段時間可能符合難民的條件。然而,字典中對難民的定義與其今天作為政治朮語的使用是有區別的。

在《新約》中,瑪竇福音2:13-15記載了以下內容。”上主的天使托夢顯於若瑟說:「起來,帶著嬰孩和他的母親逃往埃及去,住在那裡,直到我再通知你,因為黑落德即將尋找這嬰孩,要把他殺掉。」若瑟便起來,星夜帶了嬰孩和他的母親,退避到埃及去了。留在那裡,直到黑落德死去。就應驗了上主藉先知所說的話:「我從埃及召回了我的兒子。」”

耶穌并不是當今世界上任何意義上的 “難民” 。首先,耶穌的家人從未離開過羅馬帝國;他們只是從羅馬領土的一個地區逃到另一個羅馬領土。這就像一個人從美國的一個州合法地搬到另一個州,以離開第一個州的州長的管轄范圍一樣。另外,路加福音明確指出,若瑟和瑪利亞在遵守羅馬法律的前提下,不惜一切代價地進行人口普查(路加福音2:1-5)。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合法的。

耶穌和他的家人為了躲避希律王的殺意而搬到了埃及,但他們有一個計划,他們有物資和支持。他們的旅行完全是自費的,這要歸功於賢士們的禮物。他們在埃及的逗留時間很短。他們一家在那里一直待到希律王死后,才回家(瑪竇福音2:19-21)。鑒於這些細節,與現代的貧困難民沒有真正的可比性,他們請求允許進入一個新的國家,以避免一些災難。

耶穌是一個受迫害的窮人,這個想法有一定的道理,所以我們需要考慮如何對待那些流離失所和貧窮的人。然而,為了准確起見,無論是當時還是現在,耶穌都不是人們所認為的 “難民”。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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