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公告

結婚公告

結婚公告是什么?我在閱讀老的天主教材料,有時會遇到這樣法。它提及的似乎天主教著作中消失了。

結婚公告是傳統的教宣布划在天主教會結婚的人的姓名。些公告包括這對婦計婚的日期。婚禁令的目的是找出阻礙結婚的任何障。如果有人知道一些可能阻止婚姻繼續進行的事情,比如新娘或新郎已在其他地方婚,人必這對婦計婚的地方的教神父告。

些公告是在他打算婚的教和他出生后至少六月居住的每的教布的。如今,這種宣布可能涉及至少和多個國家。

族婚姻的情下,禁止公布公告。在美,宣傳會議的一法令(184773)此予以容忍,定不要提到非天主教政的宗教信仰。

公布的方法包括教神父或他的代理人/副手,通常在道前后口宣布行婚配,他的洗和姓氏,以及他的名字。父母的姓名、出生地或居住地、年和婚姻狀況。他們還表示,是第一次、第二次或第三次宣布,以及是否會執一步的公告。

1983年的法典除了整個結婚公告制度。目前,婚候人和公布婚的程由地主教會議負責

天主教法典第1067 – “主教團應訂立規則,指示如何查詢准夫妻,發佈結婚公告,或婚前需要調查事項的適當方法;堂區主任於慎重查考之後,才可進行證婚禮。”

在一些教婚公告仍然以某形式公布。是一很好的做法,管加拿大和美不再要求這樣做。

(譯)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