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儀上的改變
神父或主教能否在禮儀中做任何改變,如在舉行聖事時?
天主教會禁止任何神父或主教在舉行聖事時改變禮儀。
關於這個問題,《教會法典》規定:
846 條 – 1 項-在舉行聖事時,應忠實地遵守主管當局批准的禮儀 書;因此任何人不得擅自增添、減少、或改變之。(第846 條§1)
在Sacrosanctum Concilium中指出:
“因此,其他任何人,即使是神父,也不能憑自己的權力在禮儀中增加、刪除或改變任何東西(3)”。
最后,《天主教教理》指出:
「主教們以基督名義所行使的這種權力,是他們本有的、正常的及直接的權力,縱使它的執行最終是由教會的最高當局所規定」。但主教們不應被視為教宗的代表,教宗對全教會的正常和直接權力並不取消主教們的權力,反倒予以鞏固和維護。主教的權力應在教宗的領導下,與整個教會在共融中執行。(第 895條)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