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向天主懺悔自己的罪過
我的一些朋友是非天主教徒,他們直接向上帝認罪。他們說沒有聖經支持像我們天主教徒那樣向神父認罪。這是真的嗎?
懺悔聖事是有《聖經》支持的。當耶穌建立天主教會時,祂
(A) 要求在地上推廣告解聖事[路加福音24:47]。
(B) 將赦免或保留罪過的權力交給人(聖職)[若20:23],并
(C) 確認通過天國鑰匙的力量,如果神父在地上赦免了罪,在天上也會得到赦免,反之亦然。[瑪16:19] 。
這些是《聖經》中的經文。
“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 [若望福音20:23]
“我要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 [瑪16:19]。
“因他的名向萬邦宣講悔改,以得罪之赦。” [路24:47] 。
說到這里,非天主教徒直接向天主認罪是不符合聖經的。雖然他們可能試圖說服自己,他們的罪得到了寬恕,但事實上,他們的罪沒有得到寬恕。那些直接向天主認罪的人,他們的靈魂中未被寬恕的罪孽越來越多。這樣會導致身體和精神的死亡。然后在審判日,他們將接受永遠的詛咒。
在《聖經》中,我們讀到:”因為天主只有一個,在天主與人之間的中保也只有一個,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穌。”[弟茂德前書2:5]所有的人,無一例外,無論是天主教徒還是非天主教徒,都必須通過耶穌基督去見天父,而耶穌基督如上所述設立了懺悔聖事。
拒絕懺悔聖事就是拒絕耶穌基督作為我們的調解人。就是拒絕天主的旨意。拒絕天主在《聖經》中的教導,就是拒絕天主的教導。就是拒絕耶穌基督極其明確的誡命,即通過天主教的神職來赦免自己的罪。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