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發生神父的丑聞?
我們大家都聽說過警察、醫生、教師、顧問和神父背叛神聖信任的故事。這些人代表了我們期待的指導、希望和幫助的職業。我們希望能夠信任他們。但是,當其中一個人違反了我們的信任,這似乎比社會上其他人失敗時更糟糕,甚至更難理解。然而,這并不意味着我們應該放棄對執法、醫療、教育或教會的所有尊重,因為從事這些職業和使命的人沒有能像基督所說的那樣生活。畢竟,在這些職業中,絕大多數人以英雄和模范的方式服務。在瑪竇福音13:24-30耶穌基督描述他的教會,天堂王國,作為一個“麥子和莠子”,表明會有好的和壞的,聖人和罪人以及每個人在教會之間,直到祂回來審判萬國的那一天。這意味着,可悲的是,祂教會定成員——包括神父和主教——犯下傷害他人的罪行。在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宗座書信《邁向第三個千禧年》中,他申明:“教會應更加充分地意識到其子女的罪惡,回顧曆史上所有這些時代,因為他們背離了基督和祂的福音精神,而不是向世界提供受信仰價值觀啟發的生命的見證,沉溺於思維和行動的方式,這些方式確實是反見證和丑聞的形式。
他接着說:“在天主和人類面前,她總是承認自己是罪孽深重的兒女。正如Lumen Gentium所肯定的:“教會,將罪人擁入懷中,同時是神聖的…”“教會本身確實是神聖的,但她是由有罪的成員組成的。然而,所有的丑聞都不能否定或否定基督通過祂的宗徒傳給世界的真理(馬爾谷福音16:15)。正如基督所承諾的,盡管神父和其他天主教徒造成了軟弱和罪惡——有時是丑聞——“地獄之門不會戰勝”教會。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