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天主教會反對不自然的節育?

為什么天主教會反對不自然的節育?

教會反對任何罪惡行為的基本原因是,這種行為違背了天主給我們的本性。耶穌說婚姻,“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馬爾谷福音10:9)。這也可適用於几個世紀以來一直被稱為“婚姻行為”的性交行為。 在完成的婚姻性交的自然行為中,男人和妻子之間有一種象徵性的身體統一。 然而,在每一種非自然節育的形式中,都有一種積極的努力來破壞天主給予我們的、作為已婚愛情的獨特標志的行為的生殖潛力。
以另一種方式來看,性行為是一種象徵性的方式,在這種方式中,一對夫婦被要求至少含蓄地續簽他們的婚姻契約。在這種身體結合中,他們被要求重新確認他們最初的婚姻愛情承諾,把彼此帶到更好或更壞的地方,像一個人一樣直到死亡。
不自然的節育與婚姻契約與象徵性更新相矛盾。相反,它說,“我認為你更好,但不是想象中的更糟糕的父母身份。 “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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