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禮是救贖的必要條件嗎?
相信洗禮是救贖的必要條件,也就是所謂的 “洗禮再生” 我們認為,洗禮是基督徒順服的重要步驟,但我們堅決反對洗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我們堅信,每一個基督徒都應該接受水洗。洗禮說明信徒對基督的死、埋葬和復活的認同。羅馬書6:3-4宣稱:”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我們藉著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著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 浸在水里的動作說明了死,與基督同埋。從水里出來的動作,說明了基督的復活。
除了對耶穌基督的信心之外,要求任何東西才能得到救贖,這是一種基於行為的救贖。在福音中加上任何東西,就等於說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不足以買到我們的救恩。說洗禮是救恩的必要條件,是說我們必須在基督的死上加上自己的好行為和順服,才能使之成為足夠的救恩。只有耶穌的死為我們的罪付了贖金(羅馬書5:8;格林多后書5:21)。耶穌為我們的罪所付的費用,僅憑着信心就記在我們的 “帳上”(若望福音3:16;宗16:31;厄弗所書2:8-9)。因此,洗禮是得救后順服的一個重要步驟,但不能成為得救的要求。
是的,有一些經文似乎表明洗禮是得救的一個條件。然而,既然聖經如此清楚地告訴我們,救恩是單單靠着信心得到的(若望福音3:16;厄弗所書2:8-9;弟鐸書3:5),那么對這些經文一定有不同的解釋。聖經與聖經不矛盾。在聖經時代,一個人從一種宗教皈依到另一種宗教,往往要接受洗禮,以確定皈依。洗禮是公開決定的手段。那些拒絕受洗的人是在說他們沒有真正的信仰。所以,在使徒和早期門徒的心目中,未受洗的信徒的想法是聞所未聞的。當一個人聲稱相信基督,卻羞於在公開場合宣布他的信仰,這表明他沒有真正的信仰。
如果洗禮是救贖的必要條件,為什么保祿會說:”我感謝天主,除了克黎斯頗和加約外,我沒有給你們中的任何人付過洗”(格林多前書1:14)?他為什么會說:”原來基督派遺我,不是為施洗,而是為宣傳福音,且不用巧妙的言辭,免得基督的十字架失去效力”(格林多前書1:17)?誠然,在這段經文中,保祿是針對困擾格林多教會的分裂而論證的。然而,如果洗禮是得救的必要條件,保祿怎么可能說:”我感謝…我不是為施洗…… “或 “原來基督派遺我,不是為施洗……”?如果洗禮是救贖的必要條件,保祿就會從字面上說:”我感謝你沒有施洗…… “或 “因為基督沒有派我去救……” 對保祿來說,這將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荒謬說法。此外,當保祿詳細概述他所認為的福音時(格林多前書15:1-8),為什么他忽略了洗禮?如果洗禮是得救的要求,那么任何對福音的介紹怎么能不提到洗禮呢?
宗徒大事錄2:38;馬爾谷福音16:16;伯多祿前書3:21;若望福音3:5;宗徒大事錄22:16;迦拉達書3:27是否教導了洗禮是救贖的必要條件?
洗禮不是救恩的必要條件。洗禮并不能從罪中拯救出來,而是從壞的良心中拯救出來。在《伯多祿前書》3:21中,伯多祿清楚地教導說,洗禮不是身體潔淨的儀式行為,而是對天主的良知的保證。洗禮是一個相信基督為救主的人心中和生命中已經發生的象徵(羅馬書6:3-5;迦拉達書3:27;哥羅森書2:12)。洗禮是每個基督徒都應該釆取的重要的順服步驟。洗禮不能成為得救的要求。這樣做是對耶穌基督的死和復活的充分性的攻擊。
(编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