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體論變革”的含義
作者: 喬恩-米勒
本體論一詞的含義是什么?
本體論是對”存在”含義的研究。
當提到 “本體論的變化”時,它指的是 “存在者”的本質的變化,是他的”存在”的變化。
本體論變化 “一詞的由來是什么?
這個詞本身是從聖托馬斯-阿奎那那里借來的。它與阿奎那的 “變質”(transubstantiation)思想同出一源。”變質”一詞本身是指在祝聖時,面包和葡萄酒的實質(本質或本體)發生了 “本體論變化”,外觀或任何其他非本質屬性則保持不變。
因此,”變質”意味面餅和葡萄酒實際上變成了基督的聖身和寶血,但外觀上仍與普通的面餅和葡萄酒非常相似。
本體變化學說的形成經曆了漫長的歲月。它曾被稱為”精神印記”、”不可磨滅的印記”、”特徵”,最后被稱為 “本體變化”。最初的朮語意味在存在物(人)上添加了一些東西。而”本體的改變”則意味是同一個存在發生了徹底的改變。
當你經曆了 “本體變化”,雖然它仍然是你,但你已不再是原來的你。
從象徵意義上講,這可以比作水、冰和蒸汽。這三種狀態分別是液態、固態和氣態。雖然它們是一種物質的三種不同狀態,但它們并不是不同的物質。雖然它們看起來不一樣,但它們是由相同的化合物(即 H2O,也就是水)搆成的。它們都可以重新轉化成水。
在過去的兩千年里,世界各地的天主教徒見證了十几個聖體奇跡,這就是”本體變化”存在的明顯證據。聖體面餅在某一時刻看起來只是普通的面餅,但在瞬間就變成了基督的身體/肉和血。
現在,您已經理解了”本體變化”的含義,我們接下來要討論的是天主教會的教導,即在三件聖事中會發生本體變化: 聖洗、堅振和聖秩。當這些聖事被有效施行時,它們會對一個人的本質及其存在產生永久性的改變。
因此,這三件聖事在人的一生中只能有效地舉行一次。你很可能聽說過,人不能受洗兩次。第一次施洗時發生的 “本體變化”不能重復。
雖然上述三件聖事有永久的效果,不會消失,但在這三件聖事中獲得的成聖恩典的效果會因彌天大罪而消失。
– 洗禮聖事:
聖洗是個人靈魂發生”本體變化”的第一件聖事。
通過這項聖事,借着聖父的恩典和耶穌至聖名下聖神的力量,一個人通過基督真正獲得了重生。通過聖洗禮,人最初的屬靈本性真正死去并被埋葬。[羅 6:4-6;)
凡由天主生的,就不犯罪過,因為天主的種子存留在他內,他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天主生的。 (若一3:9)正如聖保羅在《致迦拉達人書》中所說:”要緊的是新受造的人 !” [迦 6:15]
天主教教理第1265條:聖洗不但滌除所有的罪惡,而且使新受洗者成為「新受造物」(格後 5:17)、天主的義子,也就是「成為有分於天主的性體的人」(伯後 1:4), 成為基督的肢體,並與祂同為繼承人(羅 8:17),聖神的宮殿。
天主教教理第1214條:我們根據這聖事的主要儀式,稱它為聖洗 :施洗(希臘文: baptizein) 含有「沒入水中」、「浸入水中」的意思;「浸入」水中象徵慕道者(望 教者)被埋葬於基督的死亡中,又藉著與祂一起復活,從死亡中出 來,成為「新的受造物」(格後 5:17;迦 6:15)。通過洗禮聖事,你成為了新造的人,在靈性上獲得了重生。”所以誰若在基督內,他就是一個新受造物,舊的已成過去,看,都成了新的。 “(格后 5:17)
天主教教理第1265條:聖洗不但滌除所有的罪惡,而且使新受洗者成為「新受造物」(格後 5:17)、天主的義子,也就是「成為有分於天主的性體的人」(伯後 1:4), 成為基督的肢體,並與祂同為繼承人(羅 8:17),聖神的宮殿。
“洗禮(希臘語baptizein)的意思是 “投入”或 “浸入”;”投入”水中象徵着慕道者被埋葬在基督的死亡中,與基督一同復活,成為 “新造的人”。
在聖洗儀式中發生的本體變化,是亞當之罪所繼承的舊靈性的死亡,新靈性與基督一同復活,在人的內心彰顯出全新的創造。雖然人沒有變,但他的靈性已經改變。他繼承了渴望行善的靈性。這種靈性必須不斷得到滋養。否則,它就會變得遲鈍。
正如父母需要滋養嬰兒,使他/她成長為兒童、青少年,最后成為成年人一樣,父母也需要滋養受洗嬰兒的靈性,使他/她在信仰中成長,成為基督樣式的人。
– 堅振聖事
(1) 堅振聖事完成了聖洗聖事。
天主教教理第1285條:堅振和聖洗及感恩 (聖體)聖事共同組成「基督徒入門聖事」,我們 必須維護這三件聖事的一體性。因此,我們應向信徒解釋,為使聖 洗的恩寵達到圓滿,接受堅振聖事是必要的。事實上,「因著堅振聖事,他們 [受過洗的人]與教會更完善地連結起來,又因受到聖神特別力量的充實,更責無旁貸地以言以行,去宣揚並維護信仰,作基督真實的見証人」。
(2) 聖神的恩賜。
堅振聖事賦予堅振者聖神的恩賜,以配合他目前的需要和對促進信仰的承諾。這些恩賜的目的是幫助他完成屬靈使命。
“聖神的七恩是:上智、聰敏、超見、剛毅、明達、孝愛和敬畏天主。 七恩的圓滿乃歸屬於基督、達味之子。七恩使領受的人德行完備, 並達致完美的境界。七恩使信徒溫順良善,爽快地隨從天主的啟發。 “。[天主教教理第1831條﹞
(3) 共同聖職。
通過堅振聖事,受堅振者成為共同聖職的一員。
在《伯多祿前書》2:4-5中,我們讀到:”你們接近了他,即接近了那為人所擯棄,但為天主所精選,所尊重的活石,你們也就成了活石,建成一座屬神的殿宇,成為一班聖潔的司祭,以奉獻因耶穌基督而中悅天主的屬神的祭品。
在《伯多祿前書》2:9,我們進一步讀到:”至於你們,你們卻是特選的種族,王家的司祭,聖潔的國民,屬於主的民族,為叫你們宣揚那由黑暗中召叫你們,進入他奇妙之光者的榮耀。 ”
1968 年版的《杰羅姆聖經注釋》以如下方式看待這種神職:
“天主教徒被勸勉要過聖潔的生活,這才符合被選中的種族和皇家司祭的身份。他們是’活石’,不僅是與異教廟宇中使用的無生命的石塊相對而言的人,而且是在聖洗中被基督自己的生命激活的人。因此,他們與基石基督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新的單元,作者接下來用几個混合的形象來描述這個單元。他們首先組成了一座屬靈的房屋,一座新的聖殿,其中的粘合材料不是種族,而是聖神。通過聖洗和堅振聖事,基督徒被呼召并注定要為聖職服務。作為司祭的王國(皇家司祭),天主教徒被召往司祭的目的地。通過聖洗,他們被委派在基督里為天主服務。這既是皇室的使命,也是司祭的使命。他們要把自己當作 “活祭”獻上,使自己成為聖潔的,為天主所接受;這就是他們的屬靈崇拜。因此,受洗和受堅振的基督徒被賦予權力,并期望他的一生就像崇拜行為一樣,在某種意義上繼續基督的獻祭,同時也向世人表明,他已被標記為為基督服務”。
所有受洗和堅振的天主教徒,無論男女,都自動隸屬於共同聖職。
(4) 由當地主教派遣,傳播和捍衛信仰。
天主教教理第1285條:堅振和聖洗及感恩 (聖體 )聖事共同組成「基督徒入門聖事」,我們 必須維護這三件聖事的一體性。因此,我們應向信徒解釋,為使聖 洗的恩寵達到圓滿,接受堅振聖事是必要的。事實上,「因著堅振聖事,他們 [受過洗的人]與教會更完善地連結起來,又因受到聖神特別力量的充實,更責無旁貸地以言以行,去宣揚並維護信仰,作基督真實的見証人」。
許多天主教徒是在嬰孩時期受洗的。因此,他們無法理解在他們的第一件聖事中發生的本體變化。在為堅振聖事做准備時,我們會向他們解釋這種本體論上的變化。
堅振聖事完成了聖洗聖事。基督徒獲得聖神的恩賜,被基督接納為共同聖職的一員,并被主教派遣以言行傳播和捍衛天主教信仰。
通過這一系列事件,本體發生了變化。基督徒獲得了一種或多種聖神恩賜,這些恩賜永遠不會被奪走。聖靈恩賜美化了受洗者的靈性,使他可以盡其所能地侍奉天主。他現在屬於組成基督身體的共同祭司。任何人,甚至撒旦,都不能剝奪他/她被基督接納的權利。基督徒屬於基督。他現在被賦予了以自己的言行傳播和捍衛天主教信仰的強烈願望。
總之,通過堅振聖事,雖然信徒在這個世界上,但他不屬於這個世界。他屬於基督,是一塊活石,蒙召在世界的黑暗中發光。”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 [瑪 5:15-16﹞
雖然基督徒還是同一個人,但他的屬靈本質已經改變。為了防止這種本體上的變化變得遲鈍,他必須通過告解、聖體和參加教會活動等聖事不斷滋養自己的靈魂。他要過祈禱和謙卑的生活,為主耶穌服務。
– 聖秩
雖然司鐸看起來仍與其他平信徒無異,但他們在按立聖秩后會有一些本質上或本體上的不同。
1996 年 6 月 18 日在法蒂瑪舉行的國際司鐸團聚期間,奧康納樞機發表了題為 “司鐸繼續修煉的必要性 “的講話。他說:
“我認為,神職的本體性質這一概念至關重要。我們不只是穿上聖衣,也不只是接受任務。兩者都不能使我們成為神父。我們是在按立時成為神父的。我們的靈性發生了 “本體上的改變”。這是一個深刻的奧秘。把這種變化比作天主之子基督在成為人的同時保留了他的神性,這樣的比喻是否過於大膽?或者說,當面餅成為基督的聖體之后,它的味道和感覺仍然像面餅,但現在是基督的身體了。本體發生了變化。一杯酒聞起來還是酒,喝起來還是酒,但它現在是基督的血。在按立聖職時,本體發生了變化”。
神父按立時發生 “本體論變化 “的證據可以在他的講道中觀察到。雖然可能有一百名教會成員在場,但可能會聽到三個不同的信息,每個信息都符合個人的需要。雖然這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但在精神上卻是可能的,因為神父在受聖職時發生了 “本體上的改變”。
這不是神父所能控制的力量。本體變化允許基督通過神父彰顯祂自己,而神父往往意識不到正在發生的深刻奧秘。
你經常聽到有人說:”我向那位神父懺悔,我簡直不敢相信他能讀懂我的靈魂。在許多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問神父這個人懺悔了什么,他是不會記得的。因為在按立時發生的 “本體論變化”,這個人是直接向在場的基督懺悔自己的罪。
在彌撒聖祭中,基督在神父身上,在聖餅和聖酒變成他的身體和聖血時,他也在所有的聖事中。這就是 “本體變化 “這一深奧奧秘的實現。
天主教法典第 290 條規定:聖秩聖事,一經有效領受,永不消滅。但聖職人員有下列 情形者,喪失聖職身份: 1° 教會法庭判決或行政法令聲明聖秩聖事無效者: 2° 經依法受免職處罰者; 3° 由宗座覆文批准而喪失者;為求得此項覆文,為執事須有重大 原因;為司鐸須有極重大原因。
簡單地說,神父的聖職從未失效。但由於種種原因,他可能無法再擔任神父。
天主教教理第 1582 條規定:就如聖洗和堅振聖事一樣,聖秩聖事這種對基督職務的分享,也是 一次而永久授予的。聖秩聖事正如聖洗和堅振聖事,也給予一個永 不磨滅的神印。為此,聖秩聖事不可重複授予,亦不可暫時授予。
聖事與聖洗相似。雖然受洗者可以停止信仰,但他永遠不能取消自己的聖洗。同樣,雖然神父可以停止作為天主的傳道者,但他永遠不能取消自己的聖職。
正如天主教教理第1583條所述:一位有效領過聖秩的人,因重大理由,可被解除他與聖秩有關連的義務和 職分,或被禁止執行職務,但嚴格地說,他並不是重回平信徒的身分,因為聖秩的神印是永久的。自授當日起,他所領受的聖召和使命就永遠銘刻 在他身上。
解除按立義務和職務的司鐸不能再
– 作為神父行事;
– 在其教區或修會傳教;
– 主持彌撒
– 主持聖事
– 被稱為 “神父”
– 穿着神職人員服裝
– 在經濟上得到教會的支持。
對公眾來說,他似乎是一個普通的平信徒,有一份工作,過着非神職的正常生活。關於失去神職的神父:天主教法典第 291 條:除 290 條 1 款的情況外,喪失聖職身份,並不隨之而豁免獨身的義務,豁免獨身權由教宗一人保留。
天主教法典第290 條:聖秩聖事,一經有效領受,永不消滅。但聖職人員有下列 情形者,喪失聖職身份: 1° 教會法庭判決或行政法令聲明聖秩聖事無效者: 2° 經依法受免職處罰者; 3° 由宗座覆文批准而喪失者;為求得此項覆文,為執事須有重大原因;為司鐸須有極重大原因。
天主教法典第292條:依法律規定喪失聖職身份的聖職人員,遂即喪失其權利, 亦不受該身份其他義務之約束,但應遵守 291 條的規定;禁止行使聖 秩神權,但 976 條不在此限;因此,一切職務及任何代表權力皆被剝奪。
天主教法典第293條:喪失聖職身份的聖職人員,非經宗座覆文批准,不得再加 入聖職行列。
雖然神父可以解除與其聖職有關的所有義務和職務,但如果有人臨終,他仍然可以為其主持臨終禮(包括告解),因為他永遠是神父。
天主教法典第976條:任何一位司鐸,即使沒有聽告解行使權,得為任何處於死 亡的危險者,有效且合法地赦免任何罪與懲罰,即使有另一位有行使 權的司鐸在場亦然。
最后要說明的是,離開神職的神父不能自動結婚。天主教法典第 291 條規定:”291 條 – 除 290 條 1 款的情況外,喪失聖職身份,並不隨之而豁免 獨身的義務,豁免獨身權由教宗一人保留。
要免除獨身誓言,神父必須獲得教宗的許可。自從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確定了拒絕此類請求的慣例后,此類申請就很少見了。
對於被祝聖的人來說,在所有信友都享有的共同聖職之外,又多了一個神父聖職。通過聖秩聖事,修院修士被提升為耶穌基督的神父聖職。他的靈魂將永久改變,烙上聖事不可磨滅的印記。這是一種美好的生活,但肯定不是一種沒有挑戰和犧牲的生活。
我們所有基督徒都在努力變得像基督一樣。在天主教神父身上,這種轉變通過聖事直接發生。通過默基瑟德的永恆神職,神父不是像基督,而是成為基督本身。[聖詠 110:4﹞上主一發了誓,他決不再反悔:你照默基瑟德品位,永做司祭!
通過在聖秩聖事中發生的本體變化,成為基督本人的神父繼承了兩種超自然的能力。作為基督,他有能力在彌撒聖祭中將面餅和葡萄酒變成基督的身體和聖血。此外,他還擁有在告解聖事(懺悔/和好)中赦免罪孽的能力。除天主教聖職人員外,沒有其他人擁有這兩種超自然的能力。
“那不知道而做了應受拷打之事的,要少受拷打。給誰的多,向誰要的也多;交托誰的多,向誰索取的也格外多。” [路 12:48)在審判日,受洗者將作為基督神秘身體的一員接受審判。受堅信禮的人將作為接受聖神恩賜的成員接受審判。被按立為神父的人將根據他們的神職升遷接受審判。對於那些被賜予了許多恩賜的人,他們需要承擔巨大的責任。
結論:
我已經用通俗易懂的話語向你們解釋了在聖洗、堅振和聖秩聖事中發生的本體變化。雖然肉眼可能無法看到這些變化,但通過所顯現的超自然跡象卻可以看到。
如果你不相信在聖事中會發生本體變化,因為你看不到這些變化,那就相信超自然的徵兆,這樣你就可以知道并理解耶穌是通過神父和他主持的聖事來彰顯自己的。[若10:38﹞“但若是我作了,你們縱然不肯信我,至少要信這些工作,如此你們必定認出父在我內,我在父內。 ”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