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友服務的目的

教友服務的目的

教友服務的目的是什么?

對這個問題有兩個答案。在加拿大,它被認為是梵蒂岡二世后教會的新視野,也是對嚴重缺乏司鐸的最后回應。[參考《天主教新報》;第25卷第2期;2001年1月28日。﹞

這是否得到天主教會的批准?

是的! 在得到羅馬教廷和主教會議的批准后,天主教會的法典規定,教區主教可以委托非專業人員協助聖事。

在加拿大,加拿大天主教主教會議(CCCCB)已正式允許教友向非聖職人員傳教。[CCCB法令#6/Canon 766] 。

它已允許教友為婚姻舉行婚禮。[CCCCB Decree # 3/Canon 1112] 。

天主教法典第766條:根據主教會議的規定,“平信徒,如在某些情況下有此需要,或對特別情況有益, 也可在教堂或聖堂講道,但應遵守主教團和 767 條 1 項的規定。
第767 條 – 1 項 – 在宣講的類型中,最卓越的是講經,此為禮儀的一 部分,並為司鐸或執事保留的;遵照禮儀年的程序,從聖經文詞去發 揮信德的奧跡,和基督徒生活的規範。

天主教法典第1112 條 – 1 項 – 在缺少司鐸與執事的地區,教區主教應先獲得主教 團的贊同和聖座的許可,得委任平信徒證婚。
2 項 – 平信徒之選為證婚人者,應有能力給予結婚者訓誨,並能依 宗教禮儀熟練完成婚禮者,方為合格。

這是否意味教友可以執行所有的聖事?

不! 得到適當授權的教友只能協助進行聖洗、婚配和葬禮等聖事。

堅振聖事是保留給主教的,他們可以委托神父來執行。

彌撒和告解聖事的舉行,應始終保留給神父。傅油聖事也是如此,因為它被認為涉及赦免罪惡,這在傳統上被稱為指定給聖秩的權力。

你的第一個答案提到了 “嚴重缺乏神父”。然而,在你的第二個答案中,根據《教會法典》第1112.1條,提到了 “沒有神父和執事的地方”。”沒有”可用與 “嚴重短缺 “之間有什么區別。

當教會法典指出沒有司鐸或執事可用時,其字面意思是這樣。例如,如果100英里內沒有神父或執事,從字面上看,就是沒有。

一個教堂可能在一個星期天沒有神父。因此,盡管5分鐘車程外可能有另一個天主教堂,但該教堂會有一個非宗教儀式,因為它正經曆着嚴重的短缺。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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