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婚姻的第一個步驟
請看教宗方濟各對取消婚姻程序的修改。
我想申請取消婚姻關系。我必須做什么?
在申請取消婚姻關系之前,首先要收集以下一些文件:
– 所有相關天主教徒的洗禮證書副本。
– 公證結婚證的復印件。
– 教會結婚證書的復印件。
– 由法官認證或簽署的離婚判決書副本。
如果上述文件不是當地語言,請附上經公證的翻譯件和原件的副本。
完成上述所有工作后,安排與當地神父會面。你可以在電話簿的黃頁中查找 “天主教堂”,找到一個。
帶上所有上述文件參加你的第一次會面。
神父會向你解釋還需要什么。他將幫助你向教區婚姻法庭提交所需的材料,以便取消婚姻的程序可以開始。
這就是了!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