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
如果有充分的理由,一个人是否被允许说谎话?
不管是什么原因,撒谎都是不对的,因为撒谎本身就是坏事。即使是出于好意,基督徒也决不允许做一件本身就是坏事的事情。撒谎对正义、慈善和信任等美德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关于说谎的问题,《天主教教理》指出:
第2483条: 謊言是對真理最直接的冒犯。謊言是說話或行事違背真理,使人陷入錯誤。謊言傷害人對真理及對近人的關係,也侵害人與其言語對天主的基本關係。
第2484条: 謊言的嚴重性,依照其所歪曲的真理本身、環境狀況、撒謊者的意圖,以及受害者所受損害的程度而衡量。撒謊本身只構成輕微的罪, 但若嚴重侵害正義與愛德,則變成大罪。
第2485条:謊言本身是應受譴責的,因為是對言語的褻瀆,而言語的作用是要把已知的真理通傳給人。刻意藉違背真理的言詞,引人陷入錯誤, 在正義與愛德上構成過失。如果欺騙的意圖,使那些受騙的人,有危險造成悲慘結局,則負罪更大。
第2486条:謊言(原來就是傷害誠實之德),是對他人的一種真正暴力。它打擊人的認知能力,而這正是一切判斷和決定的先決條件。謊言含有使人意見不合的胚芽,及由此不合而產生的一切壞事。謊言為整個社會是一種不幸;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撕裂社會組織的關係。
第2487条:即使犯錯者已被寬恕,關於正義與真理所犯的一切錯誤,仍有補償的責任。如果不可能公開地賠補,應該私下來作;如果對受害人無法直接賠補,應該以愛德的名義,給予道義上的補償。這項賠償的責任也涉及侵犯他人名譽的罪過。這種賠償,是道義的,有時是物質的,應該按照所造成的損害來衡量。賠償是良心上的責任。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