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她墮胎的話可否擔任代父代母
我姐姐墮過胎。這是否使她沒有資格成為我孩子的代母?
由於涉及到一些條件,我不能簡單地回答你的問題 “是”或 “不是”。
首先,我必須說,在罪人知道他/她的行為是一種罪之前,罪并不是一種罪。換句話說,如果你妹妹不知道墮胎是一種罪,那么她就沒有犯罪。這是最不可能的……但人們必須對懷疑的好處持開放態度。
其次,教會取消了一個人的資格,這個人因為犯了罪而被(a) “正式逐出教會 “或(b) “遲來的判決”。這意味此人(a)被天主教會的神職人員正式告知她/他被逐出教會,或(b)他/她知道墮胎是一種導致自動被逐出教會的罪行,而此人繼續進行墮胎。這樣的人沒有資格成為代父代母。
現在,如果這個人被 “后發制人 “地逐出教會,并通過適當的渠道解除了逐出教會的處罰,原諒了墮胎的罪行,那么這個人就不再被認為是被逐出教會。
教宗方濟各允許在慈悲年期間,所有天主教神父將被授權寬恕墮胎的罪行。在這一年里,罪人不需要去找主教來解除逐出教會的規定。在正常情況下,需要這樣做,因為神職人員(神父)沒有解除開除教籍的權力)。
回答你的問題,你妹妹有資格做代母嗎?這取決於她是否解除了逐出教會的處罰。她對這個問題的回答為你提供了問題的答案。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