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關於懺悔的教理
天主教會對懺悔有何教導?
天主教教理的以下章節界定了教會關於懺悔的教導:
天主教教理第1434條:基督徒內心的懺悔,可以透過多元的方式來表達。聖經和教父們尤其強調三種方式:禁食、祈禱和施捨,以表達人對自己、對天主、對他人的關係 的改善。連同經由聖洗或殉道所帶來的根本淨化,他們也指出獲得罪赦的其他方法,就是:努力與近人和好,痛哭己罪,關注近人的得救,請聖人代禱和實踐愛德,因為「愛德遮蓋許多罪過」(伯前 4:8)。
天主教教理第1435條:皈依實現於日常生活中,就是和好的行動、關懷窮人、履行並維護公道和正義、向弟兄承認自己的過失、弟兄間的規過勸善、檢討自己的生活、省察良心、接受靈修指導、忍受痛苦、為正義而忍受迫害。每天背負自己的十字架、跟隨基督,是懺悔最穩妥的途徑。
天主教教理第1436條:感恩祭與懺悔。我們在感恩祭中,找到日常皈依和懺悔的泉源,並得到滋養,因為基督的祭獻在感恩祭中臨現人間,使我們與天主和好。感恩(聖體)聖事滋養並強化那些要活出基督生命的人。「聖體是良藥,它從日常的過失中解救我們,並保護我們不犯大罪」。
天主教教理第1437條:閱讀聖經、誦唸時辰頌禱禮和天主經:凡是真誠的敬禮或熱心的行動,都 能在我們內心重振皈依和懺悔的精神,有助我們得到罪赦。
天主教教理第1438條:禮儀年中,補贖(懺悔)的日子和時期(四旬期、逢星期五紀念主受難的日子) 是教會踐行懺悔的重要時刻。這些日子尤其適合作靈修的操練(退省)及行善功,懺悔禮儀,為補贖而做的朝聖,自發性的克己,如禁食和施捨、弟兄的分享(慈善和傳教工作)等。
天主教教理第2043條:第四規條(「應在法定日子上遵守大齋和小齋」),……獲得控制本能的力量和心靈的自由。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