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的四個標志

天主教會的四個標志

(1) 唯一
教會在其起源上是唯一的:「這個奧跡的至高典範和根源,就是父、 子、聖神一個天主於三位之中」 。(羅12:5,格前10:17,12:13,天主教教理 #813-822)

(2) 至聖
教會是「天主的聖民」,她的成員被稱為「聖者」。(厄弗所書5:25-27,默示錄19:7-8,天主教教理 #823-829)。

(3) 至公
教會是至公的,因為基督臨在於她內。「哪裡有耶穌基督,那裡就有公教會」。教會是至公的,因為基督派遣她向全人類傳教。(瑪竇福音28:19-20,默示錄5:9-10,天主教教理 #830-856)。

(4) 從宗徒傳下來
教會是從宗徒傳下來的,因為是建立在宗徒們身上的,這具有下列三重意義:
──無論過去或現在,教會常是在「宗徒的基礎上」建立的(厄 2:20), 宗徒們是基督親自簡選和派去傳教的証人;
──教會藉著住在她內的聖神的助佑,保管和傳授來自宗徒們的訓誨、美好的寶庫和健全的道理;
──直到基督再來,教會透過宗徒們在牧民使命上的繼承者──世界主教團,繼續受到宗徒們的訓誨、聖化和引導;而普世主教團則 「由司鐸們輔助,並與伯多祿的繼承人和教會的最高司牧團結」。 (厄弗所書2:19-20,天主教教理 #857-865)。

因此,在《尼西亞信條》中說,教會是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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