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代母

多個代母

你在你的網站上表示,我們只能有一個代母和一個代父,每個性別只能有一個,最多只能有兩個。我的朋友,她的一個孩子有三個代母。另一個有兩個代母。他們的名字都列在她的洗禮證書上。你能解釋一下嗎?

謝謝你提請我注意這個問題。我通過與相關教區和教區辦公室聯系,進行了調查。我被告知,洗禮書上每個孩子只有一個名字,即洗禮證書上的第一個代母。

這是一個混亂的情況,教區和教區都在執行。在父母收到的洗禮證書上,只有以下兩行。

代母。___________________

代父。___________________

因此,所有在場的女士,無論是代母還是見證人,都列在 “代母 “那一行。

正確的洗禮證書上寫着。

代母。___________________

代父。___________________

女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男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這種情況下,”代母 “下會有一個名字,”女證人”下會有兩個名字。

從法律上講,根據教會法律,”女證人”不應該被列出。為什么?因為你只允許一個男性和一個女性,都是代父代母,或者一個是代父代母,另一個是證人。既然 “代母”項下有一個女性,那么”證人 “項下就不能有任何女性。

可以理解的是,這個教區正在制造一種局面,使那些不熟悉教會對代父代母(現在稱為 “擔保人”)要求的父母感到困惑。

實際上,這些洗禮證書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唯一有效的信息是教會保存的洗禮書。在該書中,每種性別只有一位代父代母被記錄。如果沒有代父,那么只有代母被登記為代父代母。

希望這能澄清情況。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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