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释義 地獄

名詞释義
地獄

從神學上講,地獄是人死後受困苦和懲罰的地方。從嚴格意義上說,地獄是永遠懲罰被詛咒的人的地方,無論是惡魔還是人。從廣義上講,這可能意味著:

(1)嬰兒的靈波,那些在原罪中死去但没有个人罪惡的人,被剝奪了以超自然秩序中得到的幸福,而不是自然秩序中得到的幸福;

(2) 父輩的靈波,在基督之前死去的正直人的靈魂等待他們進入天堂,這是為了懲罰亞當的罪的而而對他們封閉的;

(3)煉獄,即那些死于罪過或仍欠罪的暫時性懲罰的正義者,在進入天堂之前,都會受痛苦的净化。

在這個標題下,只有用嚴格意義的詞來對待。

地獄的存在從《聖經》中無數的段落中顯示出來,它不僅被指為懲罰的地方,而且作為對那些凡人在罪惡狀態中死去的受永遠的火懲罰的地方。主要的懲罰當然是失去天主。地獄的位置從未被揭示,這是神學家意見不同的問題。所有相信天主存在和人類靈魂永生的人都承認,死後應該有懲罰和獎勵的地方。然而,人類的理性,在沒有啟示的幫助下,不可能確切地知道所有真正的地獄。雖然情況如此,但信仰與理性之間沒有矛盾。對地獄永恆信仰最常見的反對意見之一是,它厭惡神聖的善良。這種反對往往是由於人沒有記住:天主是無限公正和神聖的,也是無限美好的; 應該得到它的人不會被詛咒; 祂建立法律是对这种无限属性的厌恶,在这一生中,人可以不受惩罚地侵犯,而不会危及他永恒的幸福; 永遠堅持堅持他們邪惡的性格和罪惡。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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