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同性婚姻儀式
我女兒本周宣布,她計划與她的長期女友結婚。她要求我和我丈夫參加她在治安法官面前的婚禮。我們不贊成她的做法。我們應該怎么做?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也是你和你丈夫的困難時期。
首先,你應該被告知,如果你參加一個沒有聖事的婚姻,你就是在參與一種褻瀆。通過這一行動,你將犯了彌天大罪。由於處於彌天大罪的狀態,你將不再被允許接受聖體,直到你接受懺悔聖事。
第二,如果你參加同性婚姻儀式,你和你丈夫將給你女兒一個混合的信息。雖然你們都表示不同意她的行為,但通過參加這個混合婚姻,你們將給自己的印章以認可。作為天主教徒,你們都有義務踐行你們所宣揚的。你們都有義務不參加任何會危及你們靈魂的丑聞儀式。
作為父母,你們有義務愛和支持你們的孩子,只要她的行為不反對天主教會的教理。同性戀婚姻反對天主教會的教理。這樣的行為應該在語言和行動上受到譴責!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