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他人的罪

助他人的罪

一個人天主面前為另一個人的罪責嗎?”

罪過是個人的行為。再者,在別人犯的罪過中,如果我們給予合作, 我們也要負責。(天主教教理第1868條)

一個人可以通過哪種方式對另一個人的罪責負責?”

──直接地、故意地參與犯罪的行動;

──下命令、出主意、給予讚揚或認可;

──當人犯罪時,雖有義務而不揭發,或不阻止;

──袒護作惡者。(天主教教理第1868條)

聽說一個人可以通過九種方式助他人罪?”


根據天主教的古老教,信徒被要求記住九種輔助他人罪過的方式。 以下是古老的教

1)商議;

2)命令;

3)同意;

4)挑釁;

5)表揚或奉承;

6)隱瞞;

7參與

8)保持沉默;

9)為所犯的辯護。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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