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他人的罪
一個人會在天主面前為另一個人的罪負責嗎?”
罪過是個人的行為。再者,在別人犯的罪過中,如果我們給予合作, 我們也要負責。(天主教教理第1868條)
一個人可以通過哪種方式對另一個人的罪責負責?”
──直接地、故意地參與犯罪的行動;
──下命令、出主意、給予讚揚或認可;
──當人犯罪時,雖有義務而不揭發,或不阻止;
──袒護作惡者。(天主教教理第1868條)
聽說一個人可以通過九種方式幫助他人犯罪?”
根據天主教的古老教導,信徒被要求記住九種輔助他人罪過的方式。 以下是古老的教導:
(1)商議;
(2)命令;
(3)同意;
(4)挑釁;
(5)表揚或奉承;
(6)隱瞞;
(7)參與;
(8)保持沉默;
(9)為所犯的罪辯護。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