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和行為之間的平衡
如何用簡單的語言解釋救贖中信德和行為之間的關系?
簡單地說,《聖經》明確規定了一些條件,這些條件對於在救贖中表現出信德和行為是絕對必要的。這些條件是:。
– “義人靠信德而生活。” “沒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悅天主的,因為凡接近天主的人,應該信他存在。”[希10:38, 11:6] 。
– “在外教人中要常保持良好的品行,好使那些誹謗你們為作惡者的人,因見到你們的善行,而在主眷顧的日子,歸光榮於天主。”[伯前2:12)
– 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德,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信德也是這樣:若沒有行為,自身便是死的。[雅2:14-18)
– 人成義是由於行為,不僅是由於信德。正如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同樣信德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2:24; 2:26] 。
– 以色列人追求使人成義的法律,卻沒有得到這種法律,這是為什麼呢?是因為他們不憑信仰,只憑着行為追求。他們正碰在那塊絆腳石上。[羅9:31-32)
– 因為你們得救是由於恩寵,藉着信德,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於功行,免得有人自誇。[厄2:8-9]
這就是簡單地說,我們是如何通過基督得救的,這是天主的恩寵,因為我們的信德和善行。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