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可赦免的罪/不可饒恕的罪?

什么是不可赦免的罪/不可饒恕的罪?

在馬爾谷福音3:22-30和瑪竇福音12:22-32中提到了不可赦免/不可饒恕的罪或 “褻瀆聖神”。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世人的一切罪惡,連所說的任何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馬爾谷福音3:28),但祂又給出了一個例外。”誰若褻瀆了聖神,永遠不得赦免,而是永久罪惡的犯人”(馬3:29)。

根據耶穌的說法,不可赦免或不可饒恕的罪是獨一無二的。它是一種永遠不會被原諒的不義行為(”永遠”是馬竇福音12:32中 “在今世及來世”的意思)。不可饒恕的罪是褻瀆聖神(”藐視不敬”),在聖神借着基督在世上工作的情況下。換句話說,在馬竇福音12章和馬爾谷福音3章中看到的褻瀆罪的特殊情況是獨一無二的。罪人是一群法利賽人,他們目睹了無可辯駁的證據,證明耶穌在聖神的大能下行神跡,但他們卻聲稱耶穌被鬼王貝耳則步附身(馬竇福音12:24;馬爾谷福音3:30)。

耶穌時代的猶太領袖犯了不可饒恕的罪,他們指責耶穌基督(親自,在世上)被鬼附。他們沒有任何借口做這樣的行為。他們不是出於無知或誤解。法利賽人知道耶穌是天主派來拯救以色列的默西亞。他們知道預言正在應驗。他們看到了耶穌奇妙的工作,他們聽到了他對真理的清楚介紹。然而他們卻故意選擇否認真理,誹謗聖神。站在世界之光面前,沐浴在祂的榮耀中,他們公然閉上了眼睛,成了故意的瞎子。耶穌宣告這罪是不可饒恕的。

對聖神的褻瀆,雖然是針對法利賽人的情況,但今天卻不能重復。耶穌基督不在世上,沒有人可以親眼看見耶穌行神跡,然后把那能力歸於撒旦而不是聖神。今天唯一不可饒恕的罪是繼續不信。在拒絕基督的過程中死去的人是沒有赦免的。聖神在這個世界上工作,使未得救的人相信罪、公義和審判(若望福音16:8)。如果一個人抗拒這個信念,仍然不悔改,那么他就是選擇了地獄而不是天堂。”沒有信德,是不可能中悅天主的”(希伯來書11:6),而信心的對象就是耶穌(宗16:31)。沒有信仰基督而死的人是不會得到寬恕的。

天主在祂的聖子身上為我們提供了救贖(若望福音3:16)。赦免只在耶穌里找到(若望福音14:6)。拒絕唯一的救主,就等於沒有救贖的方法;拒絕唯一的赦免,顯然是不可饒恕的。

許多人害怕自己犯了一些天主不能或不願赦免的罪,他們覺得無論自己怎么做,都沒有希望。撒旦最希望的就是讓人們一直在這種錯誤的觀念下勞作。天主給被定罪的罪人以鼓勵。”你們要親近天主,天主就必親近你們” (雅各伯書4: 8)。 “罪惡在那裡越多,恩寵在那裡也越格外豐富”(羅馬書5:20)。而保祿的見證也是正面的證明,天主能夠也會拯救任何憑着信心來到祂面前的人(弟前1:12-17)。如果你今天在罪惡感的重擔下受苦,請放心,你并沒有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天主正張開雙臂等待着你。耶穌的應許是 “凡由他而接近天主的人,他全能拯救,因為他常活著,為他們轉求”(希伯來書7:25)。我們的主永遠不會失敗。”天主是我的救援,我依靠他,決不畏懼,因為上主是我的力量,是我的歌頌,他確是我的救援”(依撒意亞12:2)。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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