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這個詞的意義
作為天主教徒,我們被鼓勵通過聖人向耶穌祈求。教會如何決定誰是聖人,誰不是聖人?
天主教會提到聖人,指的是一個已經去世、過着模范生活、被認為是在天主永恆臨在的天堂生活,并被封聖的人。
“封聖是教宗的正確的宣言,作五殉道者而死的人和/或在某種程度上奉行基督教美德的英雄,現在在天堂,值得所有的信徒尊敬和模仿的人。在發表這樣的宣言之前,首先要進行宣福過程,并對此人的神聖聲譽、他的著作以及死亡后代禱的奇跡(殉道者除外)進行另一次詳細的調查。殉道者宣福不需要奇跡。教宗可以免除封聖程序中通常需要的一些手續,就像教宗若望二十三世在1960年5月26日聖格雷戈里巴巴里戈的封聖儀式中所做的那樣。聖人通過普世教會在禮儀尊崇中值得尊敬。“
“教會初期就尊崇聖人。光榮公職人員一直需要當地主教的批准。殉道者是首先受到尊敬。公元397年去世的圖爾聖馬丁St. Martin of Tours 是第一位被尊崇為聖人的非殉道者。教宗為普世教會舉行的第一次正式封聖儀式是由若望十五世於993年所作的聖烏利希封聖儀式。亞曆山大三世在1171年將封聖的過程保留給羅馬教廷。1588年,薛克斯圖斯五世成立了聖禮會,其主要目的是處理宣福和封聖的原因:這一職能是聖人事項會眾的工作。目前的程序載於“教會法典”第1999-2141條和保羅六世1969年頒布的一部法律中。
“封聖法令的基本部分規定:
“為了神聖和三位一體的天主:提高天主教信仰和增加基督教生活;以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受祝福的宗徒伯多祿和保祿的權威和我們自己的權威;經過深思熟慮和神聖的幫助,再三懇求;得到我們許多兄弟的建議。”
“我們頒布法令,定義某人(名字)為聖人,并將他(她)列入聖人名錄,說明他(她)將以熱切的虔誠在普世教會受到尊敬。”
“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阿們。”
聖人和真福的正式名單載於羅馬殉道者名單和最新出版發布的相關法令中。巴特勒非官方的“聖人生活”(1956)包含2565條目。
“教會認為天堂里所有的人都是聖人,而不僅僅是那些被正式封為聖的人。”
[資料來源: “Catholic Word Book” by the catholic Information Service, Knights of Columbus, P. O. Box 1971, New Haven, Conn. 06521, USA.]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