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和離婚
在過去的几年里,我和丈夫一直在分居。這個星期,我最擔心的事情過去了。我丈夫告訴我,他正在辦理合法的離婚手續。我應該怎么做?這將如何影響我的生活?
“上主以色列的天主說:我憎恨休妻,休妻使人在自己的衣服上沾滿了不義。”[瑪拉基亞2:16]
“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 [瑪竇福音19:6]天主已經說了!
每年都有成千上萬的天主教徒受到離婚的傷害。夫妻中的一方違背了神聖的誓言,那是在神聖的婚姻中在天主面前宣誓的。對於即將發生的一連串事件,人們該如何反應?
這里涉及許多問題。下面將介紹其中的几個問題。
1)實施離婚的人,這個人在天主面前犯了大罪。婚姻的另一方是受害者。
2)當法律要求離婚的受害者在法官面前出庭時,這個人必須這樣做。必須對法律當局表示所有的尊重。同時,該人不需要簽署任何支持離婚進程的文件,無論是否合法。這樣做,受害者現在就會因 “同意 “而成為違背天主的神聖意願提出離婚的配偶的罪過。
3)考慮到教會不承認合法離婚等同於婚姻無效,在教會眼中,婚姻雙方仍被視為已婚,因此,他們必須禁絕任何和所有的性關系。
4)在規定的等待期過后,如果受害者希望這樣做,該人應着手申請取消聖潔的婚姻。請咨詢你的教區神父,了解與此有關的信息。
5)在整個過程中,從法律文件送達的那一刻開始,作為一個天主教徒,離婚的受害者應該表現得像基督一樣。天主是愛。作為天主的真正兒女,我們被要求展示愛。最后,這種愛將會拯救我們!
6)在日常的基礎上,斷絕婚姻的受害者應該為從天主的恩寵中墮落的配偶祈禱。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