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遺囑
生前預囑 “也被稱為”醫療指示”或 “醫療聲明”,在你還活着的時候生效。它與誰得到你的財產、誰是你的個人代表或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無關。
生前預囑是一份書面指示(文件),說明如果你不能為自己說話,身患絕症或永久失去意識,無論是由於疾病、受傷還是年老,你希望如何對待。
我認為 “生前預囑”贊同安樂死是不正確的嗎?
眾所周知,”生前預囑”是自殺和/或安樂死的工具。
這是指一個人可以在他的”生前預囑”中表明,如果他失去意識或處於逗號狀態,他不希望使用喂食管作為醫療手段。任何寫下這種”生前預囑”的人實際上是在自殺。拔掉喂食管的人實際上是在實施安樂死。自殺和安樂死兩者都受到天主教會的譴責。
天主教信仰不贊 “生前預囑”,即告知醫務人員,如果他們沒有能力表達自己的意見,并患有無法治愈的絕症,就不要在他們身上進行特殊的保命程序。
梵蒂岡是否曾就”生前預囑”的問題發表過意見?
是的,在2004年4月初。當時,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表示,有義務為昏迷的人提供喂食管。他宣稱,為植物狀態的病人提供喂食管和水合劑是 “道德上的義務”。教宗若望-保祿二世進一步宣布,拔掉喂食管被稱為 “不作為的安樂死”。
教宗若望-保祿的講話肯定了教會和天主教衛生部門對人的尊嚴不可侵犯的持久承諾,無論其身體或醫療狀況如何,并提醒醫學界有責任永遠不要拋棄病人或死亡者。
最后,應該補充的是,不是由一個人或几個人決定一個人何時應該死亡。只有天主,生命的賜予者,才有權利結束某人在地球上的旅程。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