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會關於誹謗或中傷

天主教會關於誹謗或中傷

天主教會如何看待“誹謗或中傷”?

關於“誹謗(或中傷)”,天主教會教理指出:

“尊重人的名譽,禁止一切可能給人造成不公正傷害的態度和言語。”

──誹謗,就是無客觀健全的理由,揭發別人的缺點與過錯給不知 道此事的人;
──誣衊,是以違反真理的言詞,傷害別人的聲望,使人對他作出 錯誤的判斷。”[天主教教理第2477條]

“為了避免武斷,每人應盡其所能,設法以善意的態度解釋其近人的思、言及行為。 聖依納爵‧羅耀拉,《神操》:任何善良的基督徒,對別人的言語應該寧願加以保護,而不輕易譴責;如果無法保護,就該詢問那說話的人有甚麼意思。倘若他懂錯了,便該用愛心糾正他;如果這還不夠,便該用一切適當的方法,使他明白,而彌補缺點。”[天主教教理第2478條]

“誹謗與誣衊是破壞近人的聲望與名譽。既然名譽是社會對人性尊嚴 的見証,每人都有天賦權利享有自己的名譽、聲望與尊重。因此, 誹謗及誣衊傷害正義與愛德。 “。[天主教教理第2479條]

總之,“誹謗或詆毀”是指通過撒謊損害他人的良好聲譽。
在這個問題上,《聖經》指出

“不可去毀謗你本族人。”(肋19:16)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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