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洗禮中選擇證人

在孩子的洗禮中選擇證人

天主教法典第875條: “施行洗禮的人要設法,除非有代父在場,否則至少要有一位證人,使洗禮獲得證明。”
實施洗禮的人要注意,如果沒有擔保人在場,至少要有一個證人,可以證明洗禮是被授予的。

一個完美的例子是,當一個嬰兒出生時,在醫院可以看到指定 “證人”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是高危產婦,醫生不確定嬰兒是否能活下來,母親可能會決定讓孩子立即接受洗禮。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有時會出現周圍沒有天主教徒可以擔任教父或教母的情況。根據《天主教法典》第875條,在這種情況下,應指定一名 “證人”,通常是在場的護士,以證明洗禮聖事確實發生了。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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