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含義
信仰的定義是什么?是否只是簡單地相信耶穌是我們的救世主而得救?
“任何不是天主教徒的人都沒有教會所定義的信仰,因為信仰是一種超自然的美德,使我們有能力相信天主所教導的一切。一個異端相信許多天主教徒所相信的東西。異端與叛教者不同,他們否認信仰的一個或几個條款。叛教者拒絕所有的東西”。
“聖多瑪斯指出,一個異教徒確實沒有信仰,否則他就會接受天主所教導的一切。但因為他選擇不接受這個或那個教條,他只有一種意見,在許多方面與信仰的條款一致。但因為異端拒絕了一些教條,他的信仰就不是基於信仰,而人相信天主所教的一切都是真的,因為忠實的靈魂知道,全然神聖的天主不會說假話,全知的天主不會出錯。”
“有一些天主教徒,也許是我們中的許多人,相信與信仰相反的事情。但我們是無知的,我們不知道某些事情是違背信仰的。如果我們知道信仰的教義,我們會立即接受它的教義”。[《法蒂瑪傳教士》第93期,2009年秋,第7-8頁﹞
回答你的問題,信仰是一種超自然的美德,它使我們有能力相信天主所教導的一切事物。這種信仰是純粹的,沒有例外。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