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見解 關於我們的來世
下列從聖經(既有舊約,又有新約,)中摘錄的,能加深我們的信德,有助為已亡諸信者祈求,並在困苦時安慰我們自已。在紀念他們時,回想基督對我們的承諾,“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划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瑪5:18)
從今而後,凡在主內死去的是有福的!的确,聖神說:現在讓他勞苦之後安息罷。!(默14:13)
上主的聖者們的去世,在上主眼中十分珍貴。(詠116:15)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誰如果遵行我的話,永遠見不到死亡。
(若8:51)
衪沒有按我們的罪惡對待我們,他沒有照我們的過犯報复我們。
(詠103:10)
因為你絕不會將我遺棄在陰府,你也絕不讓你的聖者見到腐杇。請你將生命的道路指示給我,唯有在你面前有圓滿的喜悅。(詠16:10-11)
他使我臥在青綠的草場,又領我走近幽靜的水旁,還使我的心靈得到舒暢。
(詠23:2-3)
難道不是你使我們复生?使你的子民因你歡欣?(詠85;7)
你的亡者將再生,他們的屍體將要起立。睡在塵埃中的人們都要甦醒歌詠。
(詠26:19)
我要在活人的地域,在上主面前行走。(詠116:9)
一或二天後他必使我們复生。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生活在他的慈顏下。
(歐6:1-2)
我确實知道為我申冤者還活著,我的辯護人要在地上起立。我的皮膚雖由我身上脫落,但我仍要看見天主。(約19:25-26)
我的願望是去世,與基督在一起,因為那樣更好。(Ph 1:2-3)
那使基督從死者中復活的,將藉生活在你內的祂的聖神,使你會死的肉身復活。(羅8:11)
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聽我的話,相信派遣我來者的,便有永生,不受審判,而已出死入生。(若5:24)
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若21:4)
天主要拭去他們眼上的一切淚痕;以後再也沒有死亡,再也沒有悲痛,沒有哀號,沒有苦處,因為先前的都已過去了。(默21:4)
天主為愛衪的人所準備的是眼所未見,耳所未聞,人心所未料到的。
(格前2:9)
為這些事作証的那一位說:的确,我快要來。阿門;主耶穌,袮來罷!”(默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