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殺人是謀殺時

當殺人是謀殺時

什么情況下殺人是謀殺?如果有人醉酒后殺死了行人,這算不算謀殺?士兵殺敵或警察開槍殺人算不算謀殺?

你不可殺人 “這條誡命可能會讓人非常困惑,因為有各種各樣與謀殺有關的法律。過失殺人算不算謀殺?意外殺人算不算謀殺?在天主眼中,什么是謀殺?以下列舉了一些殺人屬於謀殺的例子。

– 墮胎——所有直接或間接涉及者。
– 協助自殺——所有直接或間接涉及者。
– 導致他人死亡的欺凌。
– 死刑與終身監禁。
– 毒品供應商——吸毒者死於使用合法或非法毒品。
– 醉酒駕駛者——他們知道酒后駕駛與醉酒駕駛是不相容的。
– 安樂死——故意結束生命以減輕痛苦。
– 種族滅絕——有計划地部分或全部消滅一個種族、民族、宗教或國家群體。
– 非自衛殺人。
– 疏忽照顧兒童、殘疾人或老人。當事人死於疏忽。
– 完全無視他人安全的魯莽駕駛。
– 警察使用致命武力,而不是繳械。
– 告訴他人去自殺。 – 非正義戰爭——無正當理由入侵他國。
– 公用事業公司在冬季關閉住宅的暖氣。

綜上所述,可以說謀殺是指一個人在明知這種行為可能導致他人死亡的情況下,在沒有正當理由或借口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自由意志做出直接或間接殺害他人的決定。不負責任的行為并不能成為一個人犯下謀殺罪的借口。

(譯)

何時可以接受謀殺

何時可以接受謀殺

根據天主教教理,謀殺是否可以接受?

關於謀殺問題,《天主教教理》指出

天主教教理第2258條:「人的生命是神聖的,因為,生命自一開始就含有天主的創造行動, 並與造物主亦即與人生命的唯一終向,常保持著特殊的關係。唯獨天主是生命的主宰,自生命的開始直到生命的終結:在任何情況之下,沒有人能夠聲稱自己擁有直接毀滅一個無辜者生命的權利」。

注:因此,墮胎、安樂死、自殺都是謀殺的形式,謀殺者應對此負責。

天主教教理第2263條:個人和社會的合法自衛,並不是對禁止殺害無辜、故意殺人的一個例外。「自衛的行動能夠引起雙重的效果:一個是保存自己的生命, 另一個是攻擊者的死亡。……前者是有意的;後者是無意的」。
天主教教理第2264條:愛自己常是倫理的基本原則。因此,讓別人尊重自己的生命權是合理的。誰保衛自己的生命,如果被迫對來襲的人給予致命的一擊, 不算是殺人的罪犯: 聖多瑪斯,《神學大全》:如果,為了自衛,採用大於實際需要的暴力,這 是不合法的。但是如果採用適度的方法抗拒暴力,這是合法的。……為得救並不要求,為避免殺死他人而放棄適度的自衛;因人應該保衛自己生命,先於他人的生命。
天主教教理第2265條:合法的自衛,為那些負責保護他人生命的人,不單是權利,也是重大的責任。維護社會的公益,就要令不義的侵犯者喪失危害他人的能力。基於這種理由,合法的掌權者有權為自己負責保衛的社會,擊退進攻者,甚至訴諸武力。
天主教教理第2266條:相應於捍衛公益的責任,國家致力令那些危害人權和基本民法的舉動,不得擴散。合法的掌權當局有權利和義務按罪行的嚴重性而施予懲罰。懲罰的首要目的是補償因罪行而引起的紛亂。當懲罰為罪犯自願接受時,就有贖罪的價值。其次,除了捍衛公共秩序和和保障人身安全外,懲罰有治療的效果價值,在可能的範圍內,有助於罪犯的改過遷善。
天主教教理第2267條:長久以來合法當局在完成了合法程序后便訴諸死刑,這被認為是一種對某些罪行的嚴重性作出恰當的回應,是可接受的手段,即使方法極端,卻使公益受到保護。
今天,人們越來越強烈地意識到,即使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也不該失去他 經發展出更有效的監禁系統,以保障公民受到應有的保護,但同時也不能 斷然拒絶給罪犯自新的機會
因此,教會依照《福音》的教導,表明”死刑是不能接受的,因為它殘害人的 不可侵犯性和尊嚴” ,同時決心致力於在全世界廢除死刑

注:換言之,天主教會不支持死刑。

(譯)

《瑪竇福音》24:34 和《路加福音》21:32

《瑪竇福音》24:34 和《路加福音》21:32

你如何看待《瑪竇福音》第 24 章和《路加福音》第 21 章中的末世預言?

你提到的這兩本福音書及其章節是新教徒引用《聖經》中有關末日預言最多的部分。每個引用這些聖經段落的新教牧師都是根據自己的個人解釋來引用的。

瑪竇福音第 24 章和路加福音第 21 章與現在或未來的預言毫無關系。在這兩部福音書中,耶穌都說 “我實在告訴你們:非到這一切發生了,這一世代決不會過去。天地要過去,但是我的話,決不會過去。”(瑪 24:34,路 21:32)耶穌明確指出,祂說的不是這一代,也不是下一代。他說的是祂那個時代的人。而這些預言在耶穌說出后的 40 年內就應驗了。什么時候?當羅馬軍隊叛亂時,耶路撒冷城及其聖殿被摧毀。

這是對你們每個人的警告。不要被成千上萬假冒耶穌之名談論末世的假先知所欺騙。他們歪曲耶穌的話語,以吸引追隨者,讓他們盲目地為自己的世俗生活方式提供金錢。

(譯)

MOZZETTA

MOZZETTA

Mozzetta 是一種披肩式短衣,蓋住肩膀,只到肘部,前襟敞開,可以用一排小紐扣扣緊;脖子上有一個很小的純裝飾性兜帽。

除了教宗、樞機主教、總修道院院長和四位教長外,任何人都沒有佩戴 mozzetta 的特權。樞機主教在套頭衫上佩戴 mozzetta,而主教則不佩戴套頭衫;不過,后者只能在自己的轄區內佩戴 mozzetta,在轄區外則必須佩戴套頭衫,而不是 mozzetta。

擁有佩戴 mozzetta 的特權的教長,除了在教會內(作為一個團體)出現時,不得在教會外佩戴 mozzetta。

教宗的 mozzetta一直是紅色的,但在復活節周,他穿的是白色的。至於所用的材料,在冬半年,即從聖凱瑟琳節到耶穌升天節期間,教宗的 mozzetta是用天鵝絨或布料制成的,視當天或儀式的性質而定;在夏半年,教宗的 mozzetta是用緞子或細羊毛)制成的。只有在冬半年才用貂皮鑲邊。
樞機主教的 mozzetta一般是紅色的;在 “歡樂日”為粉紅色,在懺悔節和哀悼節為紫色。根據季節的不同,它由絲綢或羊毛制成。主教、傳教士、大主教等穿戴時,mozzetta 的顏色為紫色或黑色;這些達官貴人的面料通常不是絲綢,而是羊毛(camlet)。

如果樞機主教和主教隸屬於一個有獨特宗教習慣的修會(如本篤會、多明我會等),他們的 mozzetta 則保留各自修會習慣外衣的顏色。這也適用於修道士和改革后的奧斯定會士,他們享有佩戴 mozzetta 的特權。mozzetta 不是禮儀祭衣,因此不能在舉行聖禮時穿戴。從一開始,mozzetta 就一直是教宗、樞機主教和主教等高級教會要人的獨特服飾。

(譯)

“沒有寫出來”

“沒有寫出來”

如果天主教會說,在某個顯靈地點沒有證實任何超自然現象,這是否意味盡管可能有超自然事件發生,但教會無法證實?

我們這一代人,從上世紀 80 年代開始,已經被變態的天主教徒所腐蝕,他們信奉的座右銘是 “沒有寫出來”。

我說的這個座右銘是指,如果天主教會,直至梵蒂岡的最高權威說:”沒有任何超自然現象被證實”,那些歪曲事實的人就會說:”這并不意味沒有任何超自然現象發生。他們只是無法證明而已”。

這就好比在法庭上,法官說:”被告被釋放,因為控方無法排除合理懷疑證明他有罪”。公眾的反應是:”他有罪。”公眾的反應是:”他有罪,只是沒有得到證實。

由於民眾不再尊重法院的權威,他們在決策過程中也不再尊重天主教會的權威。這就是一個變態的民族。這些人不會服從任何人的最終判決,甚至不會服從教會所代表的天主。
由於這種形式的墮落,為了達到少數人的目的而改寫文字,在信徒的心中埋下了懷疑的種子,撒旦的種子。他們不再知道該相信誰或相信什么。

這些變態者在彌撒禮儀上也玩同樣的游戲。他們在祈禱主禱文時手拉手。當有人告訴他們不應該接受這種新教行為時,他們會說: “教規里沒有說我們不能這么做” 教規的目的是提及可以做什么以及應該如何做。它的目的不是列出無數種不能做的可能性。如果標准中沒有提及,那就是禁止。就是這么簡單!信仰的篡改者認為,如果沒有提及,那么就可以做。他們的座右銘是 “沒有寫出來”。

天主教徒被要求團結一致,服從教會的領袖。他們被要求摒棄一切歪曲教會丰富禮儀的時尚。如果寫了,就遵守!如果沒有記載,就遠離它!因為這不是出於上帝。只有撒旦試圖分裂。

(譯)

動議敕令的含義

動議敕令的含義

天主教對 “動議敕令”的解釋是,它是教宗主動發布并親自簽署的文件。

教宗發布的 “動議敕令”可以針對整個教會、部分教會或某些個人。

教宗英諾森八世於 1484 年發布了第一份 “動議敕令”。它一直是教宗命令的常見形式,尤其是在建立機搆、對法律或程序進行細微修改以及給予個人或機搆恩惠時。

動議敕令首先說明發布敕令的理由,然后指出所制定的法律或法規或給予的恩惠。它沒有憲法那么正式,也沒有教宗印章。其內容可以是指導性的(如聖詠的使用),也可以是行政性的(如關於教會法或委員會的建立),或僅僅是授予一種特殊的恩惠。

(譯)

訪問量最大的天主教聖地

訪問量最大的天主教聖地

您能告訴我,全世界每年訪問量最大的天主教聖地是哪個嗎?

在獲准朝聖的天主教聖地中,您會發現每年朝聖者/參觀者的估計數如下:

墨西哥城瓜達盧佩聖母聖殿的朝聖者人數為 2000 萬。

梵蒂岡朝聖者達 1800 萬。

法國露德 800 萬朝聖者。

意大利南部聖喬瓦尼-羅通多朝聖者 700 萬人,皮歐神父的遺體就安放在那里。

巴西阿帕雷西達聖母國家聖殿大教堂有 660 萬朝聖者。

葡萄牙法蒂瑪的法蒂瑪聖母聖殿接待了 400-500 萬朝聖者。

200 萬朝聖者在魁北克蒙特利爾的聖約瑟夫神學院朝聖。

170 萬人參加世界青年日。

加拿大魁北克省聖安妮-德-博普爾的朝聖者達 100 萬人。加拿大魁北克省三里維埃聖母大教堂的 350,000 名朝聖者。

注:如果您知道任何其他 “教會批准的”每年吸引數百萬朝聖者的著名天主教聖地,請寫信給本網站告訴我。寫信時請提供 (1) 教會名稱,(2) 城鎮/城市和國家,(3) 每年有多少朝聖者前往,(4) 您從哪里獲得這些信息。如果是從網站上獲得的,請提供提供統計數據的網頁鏈接。
還有許多其他網站,但找不到它們每年有多少訪問者的統計數據。非常感謝你們在這方面的幫助。它為想要計划每年到天主教朝聖地朝聖的天主教徒提供了一份名單。

(譯)

聖體發光

聖體發光

聖體發光又稱 “ostensorium”,是羅馬天主教會用來展示虔誠對象的器皿,例如在聖體崇拜或祝聖時展示聖體。

它還被用作聖物,用於公開展示一些聖人的遺物。monstrance 一詞來自拉丁語 monstrare,而 ostensorium 一詞來自拉丁語 ostendere。這兩個詞都有 “展示 “的意思。

聖壇有不同的尺寸。它通常由金色或銀色金屬制成,有些還鑲有寶石和/或在設計中加入宗教符號。聖體龕的設計通常很精致,中間有一個小玻璃窗,用來展示聖體,太陽般的光芒從中間向外延伸,吸引人們對聖體的注意。

聖體壇經常在教堂游行中被抬着,并在某些虔誠的儀式中展露在外。

在天主教會的傳統中,保留聖體是宗教奉獻的焦點。在聖體崇拜期間,主祭將聖體陳列在祭壇上。不展示聖體時,保留聖體會被鎖在聖體龕內。

在祝聖儀式中,神父用陳列在聖體台上的聖體為人們祝福。這種祝福不同於神父的祝福,因為它是基督的祝福,而不是神父個人的祝福。傳統上,在祝聖期間展示聖體時會伴有吟誦或演唱聖歌《Tantum Ergo》。
聖體發光通常設計精巧,多數由神父手持。其他的可能是更大的固定器皿,通常用於在一個特殊的小禮拜堂中展示聖體。至於便攜式設計,首選的形式是支架上的太陽放射狀,頂部通常有一個十字架。[來源:https://en.wikipedia.org/wiki/Monstrance]

(譯)

蒙席

蒙席

我偶爾會遇到一位擁有蒙席頭銜的神父。神父是如何獲得這個頭銜的?

蒙席頭銜是教宗授予一些教區神父的榮譽教會頭銜。這是一個榮譽稱號,可能是因為神父在教區中的地位顯赫(例如,總主教、主教座堂校長、教育主任或一個著名大堂區的神父),也可能是因為多年來在教區中忠心耿耿、受人尊敬的服務。頭銜本身并沒有額外的權力。它只是一個榮譽稱號。

(譯)

端莊

端莊

簡言之,端莊是在衣着、言語和行為上體現自尊。端莊的人努力過貞潔的生活,與基督徒的純潔相呼應。端莊的人不做任何可能導致他人犯罪的事,在行為和衣着上保持得體,以免引起性方面的注意。

天主教會在《教理》中有如下闡述:

天主教教理第2521條:心地純潔必有羞恥心。這是構成節制的一部分。羞恥心保護人的隱私。它是指拒絕揭露應該隱藏的。它導向貞潔,並証實貞潔的文雅。羞恥心引領我們對別人的注視與舉止,都符合雙方的尊嚴和人際關係。

天主教教理第2522條:羞恥心保護人及人愛情的奧秘。在愛情關係上要求忍耐及適度;要求男女之間的授與及許以終身的條件得以滿足。羞恥心亦是端莊。它告訴人對衣著的選擇。當有不健康的好奇心出現的危險時,知所保留或緘默。羞恥心就是審慎。

天主教教理第2523條:羞恥心涉及感受和身體兩方面。比如,它反對某些廣告縱容對人身體的「偷窺」,或反對某些媒體太過揭露隱私。羞恥心使人有一種生活方式,得以抗拒時尚的誘惑,與流行意識型態的壓力。

天主教教理第2524條:不同文化各有其對羞恥心的表達方式。不過,無論何處,都顯示出人都有 一種對靈性尊嚴的直覺。它出自主體意識的覺醒教導兒童及青少年要有羞恥心,就是喚醒對人的尊重。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