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犯罪

梦中犯罪

在梦中犯罪可能吗?有时我一觉醒来,就会想起我做过的一个不洁的梦。我对此感到很可怕,不知道如何才能阻止这种梦发生。您能帮我解决这个问题吗?

关于罪恶的梦,重要的是要记住,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才能说一个人犯了罪。这些条件是:

1. 必须是严重的事情;

2. 必须是在完全知晓这是弥天大罪的情况下犯下的;

3. 必须是明知而故犯的罪。 (天主教教理第1857条)

上述条件 #2 和 #3 在梦中无法满足。因此,一个人不可能在梦中犯罪。

当一个人做梦时,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无意识。因此,他不能同意(#3)。他也没有能力辨别自己的想法是否有罪(第 2 项)。

能阻止这种梦发生吗?这取决于个人是否正在做可能导致罪恶之梦的事情。有些人在睡前吃了丰富的食物后,会对梦境记忆犹新。消化不良也会导致做梦。据了解,那些在睡前看色情电影的人也会做性方面的梦。娱乐色情是指阅读色情材料、观看裸体图片、参加成人聊天室(有或没有网络摄像头)。

当一个人沉迷于色情时,他就犯了罪,在此期间,上述三个犯罪条件都已满足。随后出现的梦境是犯罪行为的后果,是意识无法控制的梦境,因此不构成犯罪。

(譯)

原罪

原罪

什么是原罪?

“原罪”有兩個意思。首先,它可能是指亞當所犯的罪。其次,它可能是指亞當犯罪的后果,是指人類作為亞當的后裔所繼承的污點。

“原罪”不同於“實罪”。“實際罪”是指人所犯的罪。“實際的罪”是指違背天主旨意和律法的行為,無論是作惡(犯法的罪)還是不行善(不作為的罪)。“實際罪”可以是“彌天大罪”或“輕罪”。“彌天大罪”會摧毀信仰。“輕罪 “不會破壞信仰。

“實際的罪”包括以思想、欲望、言語、行為或不行為違背天主律法的自由意志。

原罪有任何《聖經》支持嗎?

以下兩段經文支持原罪:

“故此,就如罪惡藉着一人進入了世界,死亡藉着罪惡也進入了世界;這樣死亡就殃及了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成義也是如此──沒有法律之前,罪惡已經在世界上;但因沒有法律,罪惡本不應算為罪惡。沒有法律之前,罪惡已經在世界上;但因沒有法律,罪惡本不應算為罪惡。”[羅馬書 5:12 -14﹞

“就如在亞當內,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內,眾人都要復活。” [格前15:22﹞

天主教教理對原罪是怎么說的?

以下段落摘自《天主教教理》:

自由的考驗
天主教教理第396條:天主按自己的肖象造了人,並讓人享有祂的友誼。作為有靈的受造物,人只有自由地服從天主,才能維持此種友誼。這就是禁止人吃知善惡樹果子的意義,「因為那一天你吃了,必定要死」(創 2:17)。「知善惡樹」(創 2:17)象徵性地指出不可跨越的界限,作為受造物的人必須甘願服膺,並懷著信心予以尊重。人隸屬於造物主,應服從創造的規律和倫理法則,因為這些規律和法則引導人使用自由。

人的第一個罪
天主教教理第397條:人受了魔鬼的誘惑後,喪失了心中對造物主的信賴,並妄用本身的自由,違背了天主的命令。人的第一個罪就在於此。因此,每個罪都是一種違抗天主命令的行為,及對祂的仁愛缺乏信賴。

天主教教理第398條:因這罪,人愛自己勝於天主,從而輕視了天主:他選擇了自己,而反對天主,不顧自身受造物的身分,因此罔顧了自己的利益。最初在一 種聖德狀態下構成的人,原來由天主預定在榮耀中圓滿地「分享神的生命」。但因了魔鬼的誘惑,他要「如同天主」,但卻「不要天主,超 越天主,不從天主」。
天主教教理第396條:聖經描繪了這第一次背命的悲慘後果。亞當和厄娃立即失落了原始聖 德的恩寵。他們害怕天主,對祂有一種錯誤的形象,誤以為祂是唯恐失去自己特權的天主。

天主教教理第400條:他們因原始義德所享有的和諧已遭破壞;靈魂上的精神官能對身體的控制也被摧毀;男人與女人的結合處於緊張狀態;他們的關係將帶有私慾和奴役對方的傾向。與受造物的和諧也告決裂:有形的受造物開始與人疏遠和敵視。為了人的緣故,「受造之物被屈服在敗壞的狀態之下」(羅 8:20)。最後,那預先明確地警告的抗命後果將必實現:人要歸於土,即那用來塑造人的土。死亡從此進入了人類的歷史。

天主教教理第401條:自從這第一個罪以後,世界便真的被罪惡的「入侵」所沖擊:加音殺死自己的弟弟亞伯爾;世界的普遍敗壞無不是罪惡的後果。在以色列的歷史中,罪惡經常顯示出來,尤其是對盟約的天主不忠,和觸犯梅瑟法律。即使在基督救贖後,罪惡在基督徒中也從多方面顯露出來。聖經和教會的聖傳,不斷地提及罪惡在人類歷史中的臨在和普遍性:天主啟示所告知我們的,與我們的經驗正好吻合。的確,人若觀察自己的內心,就會發現自己傾向於惡,沉淪於眾多的淒慘境況中;而這些境況絕 不可能來自美善的造物主,很多次,人因不肯承認天主為其根源,便破壞了那個使他走向自己最後目標的應有秩序,同時也破壞了一切的和諧,不 論是人本身的、人與人之間的或人與整個受造界之間的。

(譯)

社會罪惡的含義

社會罪惡的含義

我最近聽到有人提到 “社會罪”。你能告訴我這是什么嗎?

簡而言之,它是指千百萬不同的人做出的不同的自私選擇的結果。它是一種罪孽,造成了有悖於神性良善的社會狀況和制度。

根據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向主教、神職人員和信眾發出的 “和解與懺悔”節后宗座勸諭,社會罪包括:

“談到社會罪,首先要認識到,由於人類的團結既是神秘而無形的,又是真實而具體的,每個人的罪在某種程度上都會影響到其他人。

然而,有些罪本身就搆成了對鄰人的直接攻擊,用福音書的語言來說,更確切地說,是對兄弟姐妹的攻擊。它們是對天主的冒犯,因為它們是對鄰人的冒犯。

社會罪的第三個含義是指不同人類群體之間的關系。這些關系并不總是符合天主的計划,天主希望世界公正,個人、群體和民族之間自由和平。

社會罪的例子包括節育、濫用藥物、污染、種族主義、奴隸制和不公正的戰爭。

(譯)

說臟話的罪過

說臟話的罪過

天主教會對說臟話的罪有何教導?除了褻瀆主的聖名之外,我從不認為說臟話是一種罪。有些天主教徒認為所有形式的臟話都是罪。是這樣嗎?還是只是個人觀點?

首先,作為基督徒,我們的一舉一動都應該以建立基督的身體為目的。說臟話不會造就任何人。它不會促進有智慧的對話。

對有些人來說,粗言穢語指的是褻瀆主的聖名、咒罵、褻瀆或純粹的褻瀆。

根據天主的第二條誡命,“不可妄稱你天主的名”。[更具體地說,一個人必須尊重天主的聖名。在整部聖經中,神的名都是神聖的。祂向信他的人啟示祂的名,并通過這種啟示邀請他們建立親密的個人關系。如果你把神的名字當作一種毫無意義的表達方式來隨意使用,你又怎么能與神建立親密的個人關系呢?不要讓這種壞習慣潛入你的言語中。

第二條誡命并不僅限於尊重天主之名。我們應該尊重天主的所有創造物,如聖母瑪利亞、聖人、天使,不使用撒旦、地獄等字眼,不使用“該死”等表達方式,不濫用聖爵或聖體龕等與教會有關的字眼。雖然這些表達方式可能已經成為習慣,但它們反映的是內心的想法,是對天主及其創造物的完全不尊重。

關於那些說臟話的人,《聖經》說:死亡和生命,全在乎唇舌;放縱唇舌的,必自食其果。[箴言 18:21﹞

耶穌說“因為心裏充滿什麼,口裏就說什麼。我們的言語反映了我們的思想和內心。善人從善庫裏,取出善來;惡人從惡庫裏,取出惡來。但我告訴你們:人所說的每句廢話,在審判之日,都要交賬。”(瑪12:34–36)

“因為憑你的話,要定你為義人;也憑你的話,要定你為罪人。”(瑪 12:37)

(譯)

罪惡的契機

罪惡的契機

天主教會所說的“犯罪場合”是指什么?

罪因是指導人犯罪的「人、地或事」。

例如:

人:某個人的影響很壞。與他混在一起,你就會參與偷竊。

地點:去酒吧時,你會喝醉,然后和別人打架。

物:當你上網時,你會被色情吸引。

如果你能認識到生活中犯罪的場合,你就能設法避免這些場合,這樣你就不會犯罪了。

(譯)

接吻之罪

接吻之罪

什么時候接吻是罪?

首先,必須區分不同種類的接吻。

第一種是表示愛意的短暫親吻。配偶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親戚之間等都會有這樣的親吻。這種親吻沒有任何罪過。

第二種是告別和問候之吻。它與上述親吻類似,通常出現在公共場所,包括汽車站、火車站、機場等。這種接吻沒有任何罪過。

第三種接吻是夫妻之間的接吻,這種接吻往往持續時間較長,而不是短暫的片刻。這種接吻是無罪的。

第二種接吻是相愛的男孩和女孩之間的接吻。這種接吻也沒有罪。

那么,什么時候接吻會成為一種罪過呢?當兩個未婚的異性進行長時間的、激情的、令人興奮的接吻,這種接吻會導致性交的欲望,這種結合只有在聖事婚姻中才是合法的。

(譯)

詆毀之罪

詆毀之罪

什么是詆毀之罪?

詆毀之罪是指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向第三者揭露他人的真實缺點,從而降低他人的聲譽。雖然有些人把這稱為“流言蜚語”,但它更接近於“人格暗殺”。

關於這個問題,《天主教教理》第2477條指出:

尊重別人的聲望,禁止對他們可能造成不當的傷害的態度與言語。 下列情況使人成為有罪的:
──武斷,就是沒有充分根據而當以為真,甚或默認,近人在倫理上的缺失;
──誹謗,就是無客觀健全的理由,揭發別人的缺點與過錯給不知道此事的人;
──誣衊,是以違反真理的言詞,傷害別人的聲望,使人對他作出錯誤的判斷。

就其本質而言,誹謗罪旨在損害他人的名譽。詆毀之人是指在某人不在場的時候說他的壞話,以損害他的名譽。

因此,《傳道書》41:15 說:”要愛惜你的好名聲。因為這比無數的珍寶更長久。

因此,詆毀本身就是一種彌天大罪。

(譯)

约会何时成为罪过?

约会何时成为罪过?

约会是罪吗?

约会本身不是罪。如果一个人不约会,还怎么结婚呢?

如果一个人约会的意图违背了贞洁的美德,那么约会就是罪。如果一个人约会的目的是要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得到同意,这种约会都是有罪的。

你的意图决定了约会是否有罪。如果你的心不纯洁,那就是有罪的。

(譯)

習慣罪

習慣罪

什么是習慣罪?

習慣性的罪是一種破壞性的行為,它具有成癮性和控制性,是一種始終存在的行為。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罪是在黑暗中存在的,因此人會感到非常羞愧和內疚。有時,罪甚至開始定義一個人,成為他/她生活中的主要問題。習慣性的罪會在情感和精神上摧毀你。

以下是一些習慣性犯罪的例子:

– 酗酒和吸毒。
– 暴怒。
– 貪食(暴飲暴食)。
– 說閑話
– 淫欲(無節制的性欲)。
– 手淫
– 色情
– 婚前性行為
– 不道德性行為(同性關系、狂歡、賣淫等)。
– 偷竊

為什么稱為習慣性罪?

之所以稱為習慣之罪,是因為犯這種罪已經成為一種習慣。你一次又一次地犯這種罪。你去懺悔,保證不再犯這種罪。五天后,你又犯了。

如果你帶着真誠的懺悔去告解,那么你過去的罪過就得到了寬恕。如果你懺悔的是習慣性的罪,比如通奸,并計划在當晚回到同樣的關系中,那么你的習慣性罪就沒有得到寬恕。因為你沒有真正悔改。

習慣性罪的症狀

– 你覺得自己很失敗。因為內疚,你想放棄耶穌。你不再去教堂,停止閱讀《聖經》和其他振奮人心的屬靈材料。

– 與神分離。隨着時間的推移,由於缺乏與神相處的時間,你開始覺得自己離神很遠。

– 你覺得自己不配: 由於你對習慣性的罪上癮,你懷疑神是否會愛像你這樣的罪人。你覺得自己不配得到仁慈的天主的愛。你沒有意識到耶穌是來拯救罪人,而不是義人。

– 你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你的想法與聖經中聖保羅的話如出一轍,他說:”因為我不明白我作的是什麼:我所願意的,我偏不作;我所憎恨的,我反而去作。 (羅馬書 7:15)”我也知道,善不在我內,即不在我的肉性內,因為我有心行善,但實際上卻不能行善。因此,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行;而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卻去作。”[羅馬書 7:18-19﹞

你沒有意識到,在這場與軟弱人性的斗爭中,你并不是一個人在戰斗,你把羞恥感藏在心里,拒絕與他人分享。

– 你沉迷於罪。你的習慣性犯罪不再是過眼云煙。它一直縈繞在你的心頭,你對它感到無能為力。

如何克服習慣性犯罪?

以下十種做法將幫助你戰勝習慣性罪。

– 每天祈禱。
– 修煉身體。(抵制犯罪的欲望)。
– 向天主的恩寵敞開心屝。
– 奉獻給聖母瑪利亞。(玫瑰經)。
– 避開罪惡的場合。
– 看管好自己的眼睛。(朝另一個方向看)。
– 保持忙碌(開始一項愛好、找一份工作、加入一個團體)。
– 想想地獄的后果。
– 避免沮喪。(不要氣餒——繼續戰斗)。
– 幫助他人停止犯罪。

習慣性犯罪的后果是什么?

聖經中有許多經文都提到了習慣性犯罪的后果。哥羅森書3:5-6 就是其中一段:

“為此,你們要致死屬於地上的肢體,致死淫亂、不潔、邪情、惡慾和無異於偶像崇拜的貪婪,為了這一切,天主的義怒纔降在悖逆之子身上了。”

(譯)